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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查经《第四章:耶稣是人生命的供应》
来源:罗海良 | 作者:桥头街堂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2-04-18 | 62491 次浏览 | 分享到:

3、信耶稣是基督(25~26节)

‘弥赛亚’是希伯来文,解作‘神所膏立的那位’;‘基督’是其希腊文同义词。“耶稣说:‘这和你说话的就是祂。’”主耶稣用这话引导她信祂是基督,好叫她得着永远的生命(参廿31),她就信了(参29节)。

三、享用活水的结果(27-42节)  

1、对人作活的见证(27~30节)

按当时犹太人的习俗,拉比们尽量避免在公众面前与妇女说话。所以门徒稀奇。‘水罐子’原本是那妇人重要的维生器具,所以留下水罐子的举动,表明她生活的优先次序有了改变。

‘水罐子’表征追求人生满足的工具。凡喝活水而得满足的人,都会丢弃从前霸占他们的事物(“留下水罐子”),并为活水作见证。)妇人原来在酷热太阳底下去打水(参6~7节),是因为怕人见到她,怕人知道她的事;但得救之后就不再避讳,而“往城里去,对众人”作见证。救恩能带给人完全的改变。戴德生说:‘许多人争着想继承使徒,而我却宁愿作撒玛利亚妇人的后人,因她当使徒出外找食物时,心里急着要救人灵魂,竟至把水罐子也忘了。’这个妇人竟然不再隐瞒她往日的丑行,把她羞耻的生活摆在众人面前,足见一个真心悔改的人,必定肯不顾一切愿意为主作见证;若不肯为主作见证的,恐怕仍未真的悔改。为主作见证,乃是以自己过去和现在的经历为见证(“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这也是见证具有感动力之处。

2、叫主得着满足(31~34节)

罪人因接受救主的活水,得着了满足;救主因遵行神的旨意满足罪人,也得着了满足。遵行神的旨意,使罪人得着满足,这就是救主的食物(参34节)。人活着不是单靠物质的食物(参太四4),人还有心灵的食粮。因救人灵魂而获得的喜乐与满足,远胜过从物质的食物所能获得体力的补充;人在喜乐至极时,往往使人忘却肉身的需要。当时在门徒们的心里,仍以物质的食物为念。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这不代表主耶稣不吃任何物质的食物(参路廿四42~43);乃是强调在祂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不是要满足身体上的需要,而是遵行神的旨意(参可三20)。主耶稣的话给我们看见,遵行神的旨意,绝非难担的担子,需要勉力为之;乃像吃食物一般的自然、享受,最终是全然饱足。我们是在作神的工,或是在作自己的工,其分别点乃在于灵的享受。若是越作工,越觉枯干、贫穷,那就是在作自己的工;作神的工,必然是越作越觉丰富、饱足。

3、叫撒种的和收割的一同快乐(35~38节)

收割属灵的庄稼,是具有迫切性的;我们无论得时不得时,务要传道(参提后四2)。

作主的工作,最要紧的是要认识并把握当前的时机。,”‘收割的人’在此指主耶稣的门徒(参38节)。“积蓄五谷到永生,”这句话的意思不是指人只需要忠心收割,便可得到永生;而是说人工作的果效能延续到永生(参启十四13)。‘撒种的’指在他们之前工作的人,在此尤指主耶稣。‘撒种的’和‘收割的’都豫表传福音的人,前者传福音时好像撒下种子,但尚未收到明显的果效;后者则得着福音的成果。“叫撒种的和收割的一同快乐,”这句话表明:第一,传福音是属于一种生命的范畴,需要成长的时间,并非总是立刻有成效的。第二、传福音的成果绝不是任何一个人的功劳,乃是众信徒分工合作促成的。第三、传福音能够叫人得着满足的喜乐。别人劳苦,你们进入他们的劳苦里。”‘别人’指受神差遣、在人群中间传说神道,即撒种的人(参36~37节)。很少灵魂只因一个人的工作而得救,很多人接受救主以先,已听过多次福音。故此,人不应因为成功领人归主而沾沾自喜,以为神只靠他一个器皿,就可完成多人所不能完全的工作。另一方面,我们针对某个人或一个团体工作了多时,仍未见到任何成果,不可因此而灰心丧志,而仍应继续为他(或他们)关心祷告,也许神的时机一到,就能收取意想不到的结果。

4、叫更多的人得着主话的供应(39~42节)

与主同住、同交通,才能经历更多主的恩典。单是客观地相信主耶稣,而未主观地经历主耶稣,就会失去许多享受恩典的机会。信主的人经历各有不同。有人相信是因为别人的见证(参39节),更多是因为主“耶稣的话”。神用不同的方法带领罪人归向祂。信心不是从传闻或别人见证得来的间接经历,它乃是以基督的话为基础的活的信靠。我们认识基督,不能一直只是从别人领受,也得自己亲身体验,亲身经历。‘救世主’这称呼在新约中仅另有一处提及(约壹四14),值得注意的是撒玛利亚人最先这样形容主耶稣。‘救世主’这词表明:(1)主耶稣不但教导人,祂也拯救人;(2)祂不仅拯救犹太人,而且拯救全世界的人。

四、在主的话里有生命,叫信的人得着生命的医治(43~54节)

“过了那两天,”即指主耶稣在撒玛利亚城里‘住了两天’(参40节)之后。“先知在本地是没有人尊敬的,”这句话在其他三卷福音书里,都是记载主耶稣在自己的家乡遭人厌弃时说的话(参太十三57;可六4;路四24),那里的‘本地’显然是指加利利的拿撒勒。但这句话用在此处,若是指祂‘因为’在加利利不受人尊敬,而故意去那里,则这种说法相当牵强,不太合理。并且,下面也接着记述了加利利人热情接待祂(参45节),因此有些解经家认为,此处的‘本地’应指耶路撒冷,对于具有弥赛亚身分的耶稣来说,拿撒勒虽是祂肉身的家乡,耶路撒冷才是真正属于祂的地方,因为那里有祂‘父的殿’(参二16)。这种说法也符合本章一开头,由于法利赛人听见祂收门徒施洗比约翰还多,祂就离开犹太(参1~3节)的记载,暗示在耶路撒冷的法利赛人业已展开反对主耶稣的行动。加利利是被人藐视的地方(参七41,52),象征低下、卑贱的世界。若没有传讲的,就不会有“听见”的(参罗十14),所以信徒传讲有关主的事,非常紧要。“耶稣就对他说:‘若不看见神迹奇事,你们总是不信。’”‘神迹’和‘奇事’其实都是一样,前者重在指含意深远的事迹,后者则重在指具有超自然现象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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