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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查经《第五章:教条的宗教与耶稣的见证》
来源:罗海良 | 作者:桥头街堂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2-04-25 | 80286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5章:教条的宗教与耶稣的见证

到了第五章,圣灵又从另外一件事例上来显明神的儿子,说出祂是生命弱的人的帮助,是胜不过罪的辖制的人的解救。人是在不自觉的为自己制造了许多的枷锁与捆绑,然后在这些枷锁和捆绑中挣扎,越挣扎就越绝望,因为没有找到真正的出路。全地的人都落在相同的情景中,尽管各人的文化背景不同,但那自以为是的光景却没有两样,都是以自以为有的去代替神,结果是在挣扎中不单是没有得着解脱,并且是越陷越深。

一、教条宗教的描述(1~7节)

在逾越节将近的时候,耶稣来到耶路撒冷过节。在毕士大池旁边,祂医好了一个患病三十八年的人。这个人可能无亲无故,以致没有人帮助他(7),他患病这么久,亦实在可怜。这时候,耶稣治好了他,本来是值得高兴和感恩的事,但这事反引起了祂与犹太人的冲突。“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因这池子系专供养病之用,故称之为‘怜悯之家’(毕士大的原文字义)。“旁边有五个廊子,”池的四周都有廊子,另有一廊将池分为两半,形成所谓‘双子池’。‘廊子’系有顶盖的柱廊,柱子高达二十余尺;专为收容病人,在里面躺卧安歇之用。人们相信那池水具有治病的功效,因此各方的病人在这里等候要得着医治第三节象征在宗教的羊圈里面,受到摩西律法庇护的人们,都是些生命本质上有毛病的人(病人):‘瞎眼的’表征心眼未开;‘瘸腿的’表征无力行走人生的道路;‘血气枯干的’表征缺乏生命的供应。“在那里有一个人,”约翰没有说明他生的是什么病,但从他行动不便的情形(参7节)看来,似乎是一种瘫痪的病,或许至少是瘸腿的。对于这样一个多年生病的人而言,即使是在快乐的节期(参1节),他也没有快乐;即使是在安息日(参10节),他也没有安息。“病了三十八年,”人生命中的毛病,都是老毛病,都是难于治愈的痼疾。“耶稣看见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许久,就问他说:‘你要痊愈么?’”人若没有想得医治的愿望,似乎主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医治人。我们虽然不是靠自己的意思得救,但主拯救一个人以先,他必须愿意接受救恩才行。主的救恩非常重视我们口里的承认与求告(参罗十10,13)。这个病人尚未向主求告,主就先问他:“你要痊愈么?”哦,主何其牵就我们,祂的爱真是伟大!第七节表征宗教所能给人的帮助,乃是指示人一些解决人生问题的办法(“水动的时候...先下去”),却不能给人力量使之履行那些办法(“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因此对软弱无能的人毫无助益。本节也充分暴露了宗教的不合理性:(1)自私:让人争先恐后,不顾别人的死活,只顾自己求得医治;(2)本末颠倒:病情较轻的,反而先得医治,病势最严重的,总是得不到机会。

每一个宗教都有很多深奥的人生哲理,穷一生之久也无法研透,但人们即使明白了那些哲理,也得不到丝毫的帮助,因为它们都不能供应人力量去付诸实行。人不能单凭自己解决生命上的难处,人决不能自己拯救自己。凡是需要靠人自己的力量去遵守和实行教条的宗教,结果总是会发现:人上有人,只好归咎自己不如别人(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我们若把脱离罪恶的盼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必然会招致失望。

二、神子救主来作生命的供应(8~9节)

犹太人视安息日为圣日,在那日差不多任何事情都不可以做,而这个病人在痊愈后便拿起褥子走路,当然是犯了他们的律法。他们质询这个人,这个人只好回答说是医好他的人叫他这样做的。主耶稣叫人行事,未尝不给人能力去行。这就是主耶稣与各种宗教不同之处:宗教只对人有要求,但从不供给人力量;主耶稣是先供应力量,然后命令人去作。主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9);我们虽然软弱无能,但只要信靠主,即可有力行动(参腓四13)。遵行主的命令,不可看自己的软弱,而要确定主是否真的有此命令。在还没有得着主的救恩以前,乃是“褥子”托着我们;在得着主的救恩以后,乃是我们拿着“褥子”。生命的能力,就在此显明。

三、死的宗教敌对生命的救主(10~16节)

摩西律法禁止人在安息日作工,并没有禁止人在安息日拿褥子走路(参出廿10~11;卅一13~17),而是犹太拉比对摩西律法的解释,禁止人在安息日拿重的东西,包括移动家具及担负重担。那些热心宗教的人,大多数只关心安息日的规条,并不关心人在安息日有没有真安息。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并不是人为安息日而造的(参可二27);知所先后,是我们明白神心意的诀窍。“那使我痊愈的,”他的意思是说,这不是出于我自己,我只是听从那医治我的人的吩咐。法利赛人不是问谁医治你的病,而是问谁叫你拿褥子走;他们是存心找违犯规矩的证据。他初时不知道医好他的人是谁,后来找了,便告诉他们,于是犹太人便将罪归咎在耶稣身上。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本节说出这个病人生病的原因乃是罪。主在这里不仅医治他病的情形,也使他脱离病的根源──罪。主的救恩何其全备!所以当我们生病时,一面该仰望主的医治,一面该求主的光照,看看到底这次生病的属灵原因是什么?有没有什么地方得罪了神?犯罪所产生的永远后果,比任何疾病都更加严重。过圣洁的生活,乃是信徒保全健康的秘诀。主耶稣也警戒那位被医治好的人“不要再犯罪”。对犹太人而言,罪与疾病连在一起,一个人有疾病,是由于犯罪的缘故,除非他的罪被赦免,否则不会被治好。耶稣要警戒他,不要因有人可医治他便继续犯罪,犯罪与恩典是相违背的。按犹太人文士对摩西律法的解释,除非病人性命堪虞,不然在安息日治病是违反诫命的。耶稣在安息日作了不止一次事件,而是经常这样作。

四、神子救主作事的源头──父(17~30节)

自从人犯罪堕落以后,神并没有安息过,因为祂不断地在心中记念人,为要拯救人的灵魂。耶稣告诉他们:“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17)这句说话蕴含相当重要的意义。神在安息日没有停止工作。曾有人如此说:“太阳照射,河水倾流,生死继续。在安息日中,神仍如此工作。”在安息日,神的爱与怜悯仍然工作。耶稣曾多次在安息日治病,祂曾说:“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太十二12)。祂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18),这也是犹太人对祂的控诉。但是这正表示耶稣与父神有密切的关系,他与父有共同之处──祂也如此工作。‘罪’的意思是:神没有叫我们作,我们就去作了;神不发起,而人迳行发起,这就是罪。20节中的‘更大的事’就是子使死人复活和审判人的作为(参21~30节)。21节是解释上节‘更大的事’的本质,就是灵性死亡的人将要被活过来。主耶稣审判的目的是为要供应人生命(参21节);祂的供应生命和审判世人的职责是结合一致的。出死入生了,”意即迁出死的范畴,而进入生的范畴。信主的人不再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而是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了(弗二1,5)。信徒进入永生,是从地上开始。死亡的源头是知识树,生命的源头是生命树(参创二9,17)。因此,“出死入生”就是改换生活的源头。25节“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基督不仅是在将来会叫死人复活,并且祂现在就能赐人生命。‘死人’是指灵性的死,就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弗二1);而不是指肉身已经死了的人(参28~29节)。‘活了’是指灵性的活过来(弗二5)。神是生命的源头,生命乃属乎神,是祂所赏赐的礼物(参申卅20;伯十12;卅三4;诗十六11;廿七1;卅六9)。“凡在坟墓里的,”是指肉身已经死了,埋在坟墓里的人们。“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出来’指肉身的复活;对于那些在基督里死了的人而言,当主再来的时候,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他们就要复活(参帖前四16)。但不信而死的人,必须要等到千年国度以后,才会复活(参启廿5,12)。“行善的复活得生,”这不是说得生是靠行善;人得永生是靠着信耶稣基督(参三16,36)。但神赏赐我们永生的目的,乃为要叫我们行善(参弗二10)。信徒外面的善行,乃是里面生命的流露。“作恶的复活定罪,”‘作恶的’指不肯悔改、不相信主耶稣、拒绝主救恩的;他们将来要复活‘定罪’,受审判,结局是被扔在火湖里(参启廿13,15)。;‘行善的’有可能偶然会犯罪,‘作恶的’是犯罪习以为常。

关于复活:1.圣经明说有‘头一次的复活,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启廿5),可见复活并不仅止一次;头次的复活是在千年国度以前,恶人复活是在千年国度以后(参启廿5,7,12~13)。2.凡圣经提到善人和恶人都要复活的经节(参但十二2;徒廿四15),乃是说所有的人将来‘都要’复活,并不是说都要‘同时’复活。3.马太第廿五章基督再来时对万民的审判,是专指对当时还活着的人的审判,并不是指死人复活受审判(参太廿五31~46)。4.当末日基督再来的时候,被复活提到基督台前受审判的人,按正意都是指第一次信徒的复活说的,并不是论到不信者(参六39~40;十一23~25;林后五10;提后四1)。5.圣经论到与首次复活有关系的是:‘属基督的’(林前十五23);‘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帖前四16);‘义人’(路十四14);‘从死里复活的人...就为神的儿子’(路廿35~36)。6.第一次的复活是在基督再来的时候(林前十五23),就是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行善”并不是救恩的根源,而是救恩的结果;凡得救后行为仍旧败坏的人,若不是尚未得着“行善”的生命(即有名无实的信徒),就是没有照这生命而活。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并不是说祂没有能力单靠自己作事,而是说祂决不会离开神而独立行事。“我不求自己的意思,”‘自己的意思’指祂在人性里的意思(参太廿六39)。基督的审判之所以是“公平的”,因为祂不是根据是非、善恶,也不是根据祂“自己的意思”,乃是根据“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而父神的意思不是别的,就是在万有中荣耀祂的爱子。是的,荣耀的基督就是神所设立以审判万有的惟一标准(参徒十七31)。我们信徒要判断一件事情,并不是根据所谓的属灵、爱主或者热心事奉,乃要根据神的旨意。许多信徒口口声声寻求神的意思,实际上是求神许可他们自己的意思。

五、神子救主的四重见证:

1、父的见证(31~32,37~38节) :祂是那“另有的一位”,又是“差我来的父”。当耶稣在约旦河受洗时,有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参一32),约翰见到了,便知道祂是神的儿子。祂若为自己作见证,犹太人就必怀疑祂的见证不真;祂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若是过于父和圣经为祂所作的见证(32,37,39节),祂的见证就不真。其实,主为祂自己所作的见证,正与父和圣经为祂所作的见证相符(参八17~18),所以祂的见证还是真的(参八14)。“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另有一位’究竟指的是谁?有人认为是指施洗约翰,因为接下去的几节经文都提到他;但较合理的解释,应该是指父为子作见证。父神为主耶稣所作过的见证有二:(1)藉着旧约的豫言;(2)藉着从天上发声(参太三17)。犹太人不明白神所说的,这从他们不相信主耶稣的事可以看出来。在旧约时代,连神的子民也不能听见神的声音,不能看见神的形像(参37节),只能通过‘祂的道’认识神;可惜因为他们把圣经当作道理知识,所以并未真的认识祂。基督乃是一切神圣事物的中心和实际,只有联于祂──“信”祂,才能得有神的话“存在心里”,并且得听见神的‘声音’,得看见神荣耀的‘形像’(参37节)。

2、施洗约翰的见证(33~35节)  约翰福音曾多次记载施洗约翰为主作见证(参一19~36,三27~36),但他只是“明灯”,灯的作用是照明和引导,指引人认识基督。“他为真理作过见证,”这里的‘真理’是指基督(参十四6);祂是神圣实际的具体表现、启示和彰显。施洗约翰并没有叫人归向自己,而是指示人到救主耶稣基督那里(参一29,36;三28~30)。“然而我说这些话,”‘这些话’是指主谈到施洗约翰为祂作见证的话。“为要叫你们得救,”主耶稣盼望听到这些话的人,能接纳施洗约翰的见证,以致得救。“约翰是点着的明灯,”指他不是那本身能照耀的光(参一8),他只是一盏需要别人引火点燃的灯,这灯只能因在燃点中付出魂生命的代价才能发出亮光。“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暂时’表明犹太领袖从未明白施洗约翰所传的信息,他们对约翰的反应(参太三7),最多不过是暂时的和浮浅的。信徒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二15~16),这就是我们所该有的见证。

3、子自己所作之事的见证(36节)

祂完成了天父所交付祂的工作。“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

 4、圣经的见证──包括摩西五经的见证(39~44节)

犹太人视圣经就是一切,得到圣经就得到永生,但这是错误的态度。圣经本身不能给人生命,圣经的作用是引导人认识基督,只有祂才能给人永生。

圣经的内容乃是为基督作见证,所以读圣经的目的并不是为明白道理,或者遵守规条,乃是要藉圣经来认识并享受这一位丰满的基督。奥古斯丁说:‘新约是在旧约中隐藏;旧约是在新约上显彰。’简单地说,旧约的主旨就是基督的降临。任何人研读旧约圣经,若错失了这个主旨,便是错过了最重要的部分。圣经既是为基督作见证,所以我们千万不要把圣经和基督分开对待;我们每一次翻开圣经,要存着来朝见基督的态度和心情。犹太人并非不知道读圣经不仅是研究字句,更重要的乃是寻求其中的“永生”;可惜他们没有进一步的认识,在他们面前的这位耶稣,就是永生的实际,所以仍是枉然。同样的,我们读圣经,如果不过只是要透过字句而寻求其中属灵的亮光,和生命的供应,还是不够;必须更进一步认识,一切正确的亮光、真实的供应,就是基督自己。只有以基督为读经惟一的目标,自然就会有亮光、有供应。人若不到主耶稣面前来,即使把圣经研究透澈,仍然得不着生命。人得不着生命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不能’得,而是因为他们“不肯”来得。主耶稣的意思是说,我所以说这些责备你们的话,并非由于你们不荣耀我,而耿耿于怀,因为我并不是蓄意营谋从人来的荣耀。我乃是为着你们的益处着想,希望你们得着那上好的福分。主因为不曾盼望“从人来的荣耀”,所以祂从来不会失望;今天许多信徒在教会中常常失望,其原因恐怕乃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仍旧盼望得着‘人的荣耀’。他们不信和敌视主耶稣的根本原因,乃是因他们的心中缺乏神的爱。神虽爱世人(参三16),但人的心里若对神的爱不作出回应(参约壹四19),就仍与生命无分无关。如果我们的心里存有神的爱,便会爱神多于爱自己。“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别人’指假基督、敌基督。据历史记载,在主耶稣死后曾至少有六十四个假基督出现,引诱好些犹太人信服他们。但主在此更可能是警告犹太人,将来还会有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参帖后二3),要接受人的敬拜。人若真的是爱神,便自然会爱这位在言行上都讨神喜悦的基督。一个受人荣耀的人不能信主,一个不求从神来的荣耀的人也不能信主;因为信主就是为神的荣耀,信主也常会受到人的逼迫和羞辱。真实的基督徒,只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而不贪求从人来的荣耀。一个人若是介意别人对他的观感,过于神对他的看法,恐怕他还未与主建立起正常的关系。信徒说话行事,应该是怕神不喜悦,而不是怕人的批评。

5、摩西的见证(45~47):旧约圣经首五卷书被称为“摩西五经”,犹太人称之为“妥拉”(Torah)。“妥拉”有训诲、教导和律法之意,故此也被称为“律法书”。摩西所写的律法书,目的是要叫人顺服神,遵守诫命,过圣洁和合乎神旨意的生活,它的目的也是引领人认识基督。然而犹太人并不明白律法的真谛,假若他们真能体会律法书的要旨,便会接受基督了。

对真正寻求神的人来说,已经可以从这些见证里肯定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人的偏见叫人的眼睛迷糊,愿主的灵时刻照明我们里面的眼睛,叫我们从主的所作中认识祂的所是,认定祂就是作神永远计划的中心的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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