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需要教会的荐信
希望各地教会的同工,在差派人出去工作,或接待各地传道人的过程中,效法使徒时代教会的作法--写荐信(罗16:1/2,腓2:19/30,徒18:27/28)。教会的领袖要为派出去的同工写荐信,介绍此人的信仰、品格及工作情况,以便增加对方教会对此人的了解,也便于他们合理地为此人安排工作。传道人也应主动地要求自己的教会写信推荐,待你去到所要去的教会时,也应主动出示荐信。对于外来的传道人,教会除了以见荐信为接待的条件之外,也要与其进行交通。这样以来,各地教会形成一个写荐信的风气,自然就可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问题发生;但也要留心提防假荐信的出现,以免上当。
(三)对于传播闪电的人
我们已经讲过,闪电使者会用各样的方法,如:拉关系、介绍对象、介绍工作、送贿赂、色情、请你出去吃饭、交通等,进行诱骗、试探,同时,还可能会进行绑架,或其它暴力行为。
1、拒绝其各样诱惑
教会的同工和信徒应时刻保持警醒状态,随时靠主拒绝诱惑,战胜试探,且不能因贪小偏宜,而落入网罗。对于那些置教会的警告于不顾、妄为地破坏信徒家庭、扰乱信徒聚会、对信徒或同工进行绑架软禁及暴力伤害、视国家的法律为儿戏的闪电的信徒,我们完全可以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将他们交给有关政府部门处理,用法律保护人身安全。东方闪电的人知道我们不报案的弱点,所以,他们才敢明目张胆地绑架或施暴;试想若我们不去报案,只能使作恶的和迷惑人的越久越恶(提后 3:13)。我们要清楚,神所设立的掌权者,不是为叫行善的惧怕,乃是为叫作恶的惧怕(罗 13:3)。因此,我们只管放胆地协助有关部门,将施暴的闪电分子绳之以法。
2、不能问安或接待
各地教会的信徒,对于那些通过各样方法已经确认是传播东方闪电的人,无论他是外地来的(包括国外来的),或是本地的,原来认识的或不认识的,有人介绍的,或是自己的亲朋都不要私自接待,要拒绝和他们有任何形式的来往。教会同工们要一同出面对其进行劝勉、警告,不可接他到家中,也不可问他的安,要将他拒之门外,免得在他的恶行上有份(约贰9/10)。如果可能的话,对其进行拍照存档,使他下次不敢再来,同时也要将此人的情况公布于众,使其他教会也不接待他。
二、应慎重处理进入闪电者
"有些人存疑心,你们要怜悯他们;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有些人你们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犹22/23)。在各地教会中,多多少少都会有人,因着许多不同的原因,蒙受闪电的迷惑,甚者已加入闪电组织。若你的教会有过像这样的个案,就请教会的牧者,一定要慎重对待这些受迷惑的人,且不可对其避而不见,或加以弃绝,以期不了了之。
(一)对待已受迷惑的人
对于那些受闪电迷惑的人,教会同工应在上帝面前,对其本人及教会负责任。一旦听说有人被迷惑进入闪电,我们就要本着基督的爱心,为他们祈求(约壹 5:16),就其实际情况,采取以下的措施,竭力将其挽救。
1、劝受迷惑者悔改
从很多人以往的经历中,使我们可以知道,进入闪电的人大多是因受迷惑,或被迫进入的。因此,作为教会同工,我们应当首先理解他们,给他们一次悔改的机会,并且要派几位同工一起主动去探望他;要存怜悯的心切切地劝诫他们。但要极度小心,从心里厌恶被"情欲沾染的衣服",才可去接近劝导他们。借此,用真理对他进行引导,根据圣经给他指出闪电的错谬,进入闪电邪教之危害等;也要劝勉他悔改,或者主会给他一个悔改的心,使他可以脱离魔鬼所设的网罗(提后 2:25)。
2、暂停其教会生活
态度暧昧的受迷惑者,会说"我不清楚"、"我不敢说",或者说"怕说错了亵渎圣灵"等等;对于这些人,我们一方面要劝他悔改,另一方面要暂时停止他的教会生活;若是同工也可暂时停止他在教会中的服事。要严密注意他是否与闪电的人有暗中来往,防备他到各地拉拢神的儿女。不过在此时,一定要和当事人讲清楚,教会之所以这样做,是在给他机会,使他能认真地反省,这不但对教会有益,也对他自己有益;并要强调,教会并非是在有意将其疏远,只是在本着原则作事。这期间,同工们要有计划地对他进行轮流探访,帮助他明白真道,且仍要待他如弟兄,不要视他如仇敌(帖后3:14/15),以主的爱来感化他,直到他表示公开地认罪悔改。
(二)对待愿意悔改的人
如果被闪电迷惑的人,或参加过闪电训练的人,自己主动地,或经同工劝勉后认识到了闪电的错误,表示愿意悔改时,教会的同工们,应根据圣经的原则,及各人的不同情况具体对待各人。
1、要爱心谨慎接纳
教会同工必须本着爱心,鼓励愿意悔改的人,敞开自己的心,把被迷惑和参加闪电训练的详细经过,向同工们坦白地完全讲出来;同时,也要鼓励他,把自己因哪一点受迷惑,及如今又为何能明白过来,讲给弟兄姊妹;并要求他,奉主的名宣告与闪电断绝关系。同工及弟兄姊妹,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