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如何才能进神的国度
心思的复杂叫人不能单纯的等候神,这样的人很难不看环境,很难不把自己与别人作比较。人一落在眼见里,什么属地的事都变得很重要,只有神在他们心里不重要。人一失去了清心,对于预备好自己去承受神的国,都不会放在心上,结果是使他们自己在主降临时受亏损。主耶稣用罗得的妻子的故事来劝勉门徒,然后,主在门徒面前所说的和所作的,都是要把门徒带进学习单纯的功课上。
一、要祷告求神帮助(1-14)
1、祷告要恒切(1~8节)
祷告生活中最普通的失败就是缺少恒心。我们开始为某件事祈求,祈求了一日、一周、一月,如果一无所得,我们就灰心,认为无望了,于是在祷告中再不题它了。这是最大的错误。信心的祷告,就是不因祷告得不着答应而灰心;信心的祷告看以前没有得到的祷告是一种鼓励,一种证据,暗示我们,神答应的来到是更近了,就在前面了。信心的祷告是‘有始有终’的祷告。‘有始无终’的人,无论在什么事上都是无结果的。有了‘有始无终’的习惯,就是有了失败的命定。半途而废的祷告也是如此。灰心生失望,失望生不信,不信生失败──这都是祷告的致命伤。祷告不只是呼求神,也是抵挡撒但。神常用我们的祷告来使我们制服撒但。所以只有神,不是我们,能使祷告停止。但愿我们不敢随意停止祷告,除非答应已经来到了,或者已经有把握了。
祷告需要有信心,才能恒切不灰心。主设的比喻就是那不义的官,虽多日不批准那寡妇的请求,但终因敌不过她常来缠磨的麻烦而为她伸冤。主是以寡妇的恒切祈求来教导我们要常常祷告,不可灰心。公义信实的神拥有权柄,并已准备好要应允祂儿女的祷告,神“忍了多时”,而且“要快快的为他们伸冤”。神在等候选民昼夜的呼吁,恒切不灰心地祷告,神更在等候那些对祂有信心的祷告。主何等盼望信徒经过试炼而生出如同精金的信心,坚持不变,直等主再来的时候呢!
如果一个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人的法官,都会因寡妇的恒切殷求,逼使他不能不公正地处理这无助之人的案件,那么,公义且慈爱的神,岂不更要垂听我们的祷告吗?寡妇惟一的一把武器,就是她不屈不挠的意志。容易疲倦灰心的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什么前途(参来十二1~3)。我们的神不像那不义的官,要受人苦缠哀求,感到厌烦,才终于让步应允;祂的答应若有耽延,也是为着我们的益处(参彼前一6~7)。我们许多人几乎从来没有烦扰过神,祷告一次、两次,过了就忘了;这样的祷告,神当然没有必要答应。神对祂选民的遭受欺压,如果没有立即施行拯救,并非祂不顾他们,而是一面为着他们的属灵好处,一面也是对欺压者的宽容忍耐。凡是用正当的灵,所献正当的祷告,决不会永远得不着神的答应。神垂听我们的祷告,不一定按照我们所指定的时候答应我们。我们寻找祂,祂必向我们显现,不过不一定照我们所希望、所定规的时间和地点。神的时候是不能听你指挥的。如同击石取火一样,应当一次、两次,再三的击石,直到燧石发出火来。属天的事情比击石取火更有成功的把握,因为我们后面站着神的应许。有人以为神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世人;祂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悔改(彼后三9)。我们虽然相信主肯为我们作事,也相信祂凡事都能作;但我们的信心常是短暂的信心,很少能够信到底,忍耐坚持到底。经过试验的信心,才会更显宝贵;所以我们在百般的试炼中,不但要坚持忍耐,并且还要因此而大有喜乐(参彼前一6~7)。我们若对自己的祷告没有信心,就表示我们并不是真的在那里向神要;我们无心的祷告,就不能盼望神有心的垂听。抓牢神的应许,百折不挠的祷告,就是有信德的祷告。不怕神失信,只怕我们不信。
2、要谦卑求神开恩(9~14节)
圣殿每天献早晚祭时,在外院有两次公祷的例行聚会;此外,个人可以随时往圣殿私祷。“法利赛人,”是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教派,自夸有高度圣洁的生活、对神的敬虔、及圣经知识。“税吏,”是替罗马政府向犹太同胞征收税款的人,他们一面欺压同胞,一面中饱私囊,素为一般犹太人所鄙视。11节的话根本不像祷告,倒像是控告别人。法利赛人虽上殿里祷告,但却只是自义和骄傲的宣告,他不但自形得意的炫耀自己,并且还定了税吏的罪以显明他比别人有义。凡是在祷告中称义自己、定罪别人的,在神看来,也不过是自言自语,并不是真祷告。在祷告中对神傲慢的自夸,在神面前乃是极其可憎的罪恶。充满律法思想,活在律法原则底下的人(“法利赛人”),他们不过是自我陶醉,根本没有摸着属灵的实际。
3、税吏的祷告:“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其内心有被罪压伤的痛苦、对神有亏欠、敬畏的态度,而且深信惟有到神面前来,才能得到赦罪的恩典及主的教导。神不是称自高自义的人为义,乃是称那自卑认罪的人为义。当你求怜悯的时候,要放弃你的理由。很多人因为有理由在,不要神怜悯,好像自己有很多等值的东西,与神交换恩典。错了,恩典是白白得着的。那税吏求神开恩可怜他(13节),但神的回答却是‘算他为义’;神所作的事,不是照我们所求所想的,而是照着祂自己的思想,所以总是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参弗三20)。信徒不可自高,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十二3);而当自卑,看别人比自己强(腓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