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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查经《第三章:主耶稣与重生》
来源:罗海良 | 作者:桥头街堂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2-03-22 | 113569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3章主题:主耶稣与重生

因主耶稣所行的事,许多人都信了祂,但主“却不把自己交托给他们”。因为主真正要作成的是建造属灵的殿,这工作不是普通人所能承担的。生命的建造必是有了生命的人才能执行,没有生命的人就没有条件来接受主的建造,不单是不可能接受建造,连领会生命的事也不可能。所以从第三章开始,主就从最基本的生命问题起,一连串的去为人解决有关生命的缺欠。

一、重生的需要──神子启示从水和圣灵生,才能进神的国(1~8节)

尼哥德慕是一个法利赛人,法利赛人是犹太人中严守法律的一群人,他也是犹太人的官,是公会中的成员。公会是犹太人的高等法院,处理宗教事务,可见他是一位何等有地位的人。虽然有权有势,但是人仍需要有真正的宗教,才能得到满足。由于他的地位特殊,他只好夜间来找耶稣,避免他人的非议。他因耶稣所行的神迹而感到惊奇,但是耶稣则以“重生”的属灵真理,开启他的心窍。尼哥底母代表上流社会的人,他的特点如下:(1)他是一个法利赛人,表示他热心祖宗的遗传(参太十五1~2);(2)他是一个犹太人的官,表示他在社会上具有崇高的地位;(3)他是一个尊敬神、寻求神心意的人(参2节);(4)他是一位老年人(参4节),具有不少的人生阅历;(5)他是一位以色列人的先生(参10节),具有极高的教育水准;(6)他是一个谦卑的人,因为肯虚心向较他年轻的耶稣移尊就教,并且恭称祂‘拉比’(参2节);(7)从他和主耶稣的对话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诚实且有道德的人。犹太人的官,是犹太公会(最高议会)的成员,属当时犹太人社会上的尊贵阶级。他特地在‘夜里’来见主耶稣,或许是因为夜间比较没有闲杂人的打扰,可以专心向主问道,与祂促膝长谈。有人说可能是因为尼哥底母生性胆怯懦弱,不敢在日间公然见主,以免引起别人的敌视,但这种可能性较小(参七50~51;十九39)。尼哥底母想要从主耶稣领受更好的教训,以便改良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主耶稣与道德高尚的尼哥底母谈话,是在夜间私下进行;但与道德低下的撒玛利亚妇人谈话,就选在日间公共场所进行(参四6~7)。信徒谈话的场合,也要注意对象的不同身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是主耶稣的惯用语,以示郑重(参一51),提醒对方注意祂在下面所说的乃是重要的真理。人第一次的出生,是从下头生的,而重生是从上头再生一次。人肉身的生命从第一次出生而来,而属神的生命则必须重生才有。,”‘见’不是指眼见,而是指一种亲身的经历;‘见神的国’与‘进神的国’(5节)意思相若。‘神的国’指神掌权的范围,也指一种神圣事物的境界;只有属神的生命才能领悟神的事物,因此,必须重生得着神的生命,才能看见或进入神的国。主耶稣在本节的答话,与尼哥底母所问的(2节)似乎毫不相干;主乃是从根本否定尼哥底母所追求的方向──他以为人所需要的是好的教训,藉以改善行为,但主表示人所需要的不是教训,而是生命。‘重生’是让神在人的心灵上作澈底的改变;是一种生命之外的改变或转变;是带进一个新生命的再生。是一件生命的事,不是一件行为的事。人天然的生命若没有经过重造,就不能认识神国度的事。

犹太教接纳外邦人信徒,是给他们施行‘水’的洗礼,将其全身浸入水里,以示洗净拜偶像的污秽,然后就称他们为‘新造的人’或‘再生的人’。 ‘从水和圣灵生’的意思是说,圣灵的功用有如水的功用──水的功用是洁净污秽,圣灵的功用也是洁净罪污。而这种洁净的功用,只能产生在真正悔改和相信的人身上。‘从水生’豫表人藉着悔改结束旧造的生命;‘从灵生’豫表人藉着相信得着新造的生命。人若不重生,就完全无法改变其败坏的本质;重生乃是带给人神圣、纯洁及属灵的生命。重生的过程不是人能做到的,它来自神的恩典与能力。综合来说,它指着神在人心里所成就的更新的生命。水有洁净的功效,新生命的一个特质,便是藉神的道将污秽罪恶的生命清洗洁净。这个过程包括了悔罪、洗心革面、转向神。圣经又用“风”代表圣灵,人不能看见风,只能感觉到风,因而察觉风的存在。圣灵的工作也是一样,我们不能看见圣灵,但是圣灵在我们生命中动工,改造我们,使我们能成为圣徒,以致能进入“神的国”。

二、重生的成就──在于神子被举起(9~17节)

尼哥底母显然仍以为重生是一件自然界、物质上的事。有关重生的必须,旧约早有暗示(参结卅六24~26)。为主说话,必须根据自己所认识的;为主作见证,必须根据自己所经历的。‘地上的事’不是指性质属地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地上的事,包括前面有关重生(参3~8节)、和后面有关救赎(参14~16节)的讲论。,‘天上的事’不是指性质属天的事,乃是指发生在天上的事。祂是从天降下人旧在天的一位(参13节),因此祂晓得天上所发生的事。“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这句话表明主耶稣的特性:(1)祂是‘从天降下’、道成肉身(参一14)的一位;(2)祂虽行走在地,却‘仍旧在天’,祂并不属于地,而超越过地;(3)祂在地若天,祂无论到那里,就把天也带到那里。事实上,以诺和以利亚曾经升过天(参创五24;王下二11);故这里的意思是指没有人像主耶稣那种性质的升天,且像祂那样能够长远的在神面前为人祈求(参来七24~25)。“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当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经过旷野时,因怨讟而得罪了神,神就使火蛇进入百姓中间,有多人被蛇咬死;后来他们认罪,神便吩咐摩西举起铜蛇,替他们受神的审判,凡被蛇咬的,一望那铜蛇就活了(民廿一4~9)。 “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意即被钉在十字架上(参十二32);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乃如同蛇被举在杆上。 ‘蛇’原指撒但(参创三1;启十二9);人被蛇诱惑欺骗而堕落之后,就变成了‘毒蛇的种类’(参太三7),在人的肉体中有撒但邪恶的性情。但主耶稣是道成肉身(参一14),祂只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二7),在祂的里面并无罪的成份(参林后五21;来四15);所以祂有如当日摩西在旷野所举起的‘铜蛇’,只有蛇的形状,并无蛇的毒素。这样一位无罪的主耶稣,在祂的肉身中被钉十字架上时,一面代替人承担了神的审判(‘铜’在圣经中豫表审判),一面也藉着祂在十字架上的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使人得以脱离魔鬼的辖制。摩西在旷野举起铜蛇的救法,即豫表主耶稣钉十字架的救赎:1.以色列人如何因火蛇之毒而死,世人照样因罪而灭亡。2.铜蛇有火蛇的形状,主耶稣也有人罪身的形状。3.铜蛇只有蛇形而无蛇毒,主耶稣只有人性而无罪性。4.铜蛇被举起在木头上,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5.铜蛇只有一条,救主只有一位。6.以色列人因仰望铜蛇而得活,罪人因相信主耶稣而重生。‘信’字原文是‘信入’,也就是‘接受’祂的意思。信是惟一的方法,使我们得着永生;我们若没有信心,则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赎(参14节),还不能使我们得着永生。重生是永生的开端;永生是重生的继续、性质和情况。。﹞“神爱世人,”原文是‘神是这般的爱世人’。‘‘世人’原文与‘世界’同字,指犯罪堕落而构成世界的人。他们原是神按照祂自己的形像,为着盛装祂而造的器皿(参创一26;罗九21,23);他们虽然犯罪堕落,但神仍然以祂神圣的爱来爱他们。约翰三章十六节乃是圣经中最宝贵的一个宣告。千万人因为这节圣经受感动而信主得救,圣灵用它来拯救的人,比任何其他的圣经节更多。千万基督徒所以有得救的把握,就是把这节圣经作为根据。读《约翰福音》而不经历这句宝贵的话,是全世界最惨的一件事!马丁路德称本节为‘福音的缩影’:(1)神是爱的源头;(2)爱的对象:是人,是一切的人;(3)爱的方法:赐独生子;(4)爱的果效:人肯相信;(5)爱的收获: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一位朋友亚基表德(Alcibiades),当他每次见到苏格拉底时便对他说:“我恨你,因为每次见到你的时候,你都让我看见自己的丑陋。”一个好人常常不自觉地会成为他人的审判者,就是当他人见到他,与他相比时,那人便会见到自己的真面目。耶稣来到世上也是这样,当人看到这完美的一位时,便会看到自己的罪,只是人仍然可有两个选择:①相信祂(16、18):相信的人便会得到救恩,行在光明中。②敌对祂(19~20):这些人仍在黑暗中,最终乃是灭亡。不过,这不是神要定他的罪,乃是他自己的抉择定了自己的罪。

三、重生的条件──在于人的相信、接受神子(18~21节)

 “信祂的人... 不信的人,”不是指暂时的‘信’或‘不信’,而是指带着持续且肯定的态度‘信’或‘不信’。 人只有信主和不信主两类,此外并没有第三类;人在神面前的情形如何,完全根据他如何对待这位神的独生子。人被定罪,不是因杀人、放火;人被定罪,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人不信神独生子的名。不信神儿子的名,就是和神没有发生正当的关系。这就是圣经的逻辑学。世人最大的罪,就是不信主耶稣;轻看、藐视、忽略神的救恩,罪莫大于此。。‘行真理的’就是相信神话语的人,也是行神话语、倚靠神的人。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行真理,必须先来就光,靠着神的恩和力才能行出真理来。真实的基督徒必然有三种情形:(1)必行真理;(2)必来就光;(3)必靠神行事。人必须是爱真理、求真理,才能行真理。

四、重生的结果──祂(神子)必兴旺,我必衰微(22~30节)

22节中说到施洗,主耶稣并不亲自施洗,乃是祂的门徒施洗(参四2)。有的信徒喜欢为道理上的小歧异而争辩不休,其实这些歧异多半无关紧要。喜欢争辩的人,多半怀有分门结党的心态(参多三9~10)。人对属神事物领受的能力,也是神所赐的(参11~12节)。属灵的事不是人凭着自己的力量就能得着什么,乃是出于神的恩典──从天上赐的。所以我们该常常来到神面前,仰望祂赐下更多恩典。 (四)我们信徒根本没有理由自傲,或为自己建立从人来的名声。 (五)主的工人不要计较什么,也不要为自己争取什么,而该单单仰望神的祝福;因为若非神的赏赐,就不会有什么得着。主的工人应当体认自己的身分──我们不是基督,我们乃是基督的见证人,所以一切的荣耀都当归给基督。我们固然应当活出基督、彰显基督(参腓一20),但我们绝不是基督;只有那些有野心的人,才会宣称是基督再世(参可十三6)。

这段经文记载了施洗约翰下监前为耶稣所作的最后一次见证。事情的起因,乃是由于约翰的门徒看见原先跟随他们老师的人,已转去跟随耶稣,他们的老师被背弃,居于次等的地位,于是心中产生妒念来,然而约翰的看法则不同。在这里,他再一次为耶稣作见证,这见证显明了约翰谦卑顺服的品格。29节说出‘新郎的朋友’该有的认识与态度:(1)新郎乃是当得众人注目的中心;(2)自己的任务不过是向人介绍新郎; (3)要以新郎的朋友自居;(4)要以‘站着’的态度来服事新郎;(5)要以新郎的声音和新郎的喜乐为喜乐。 ‘新妇’泛指所有基督的信徒,就是教会(参弗五31~32);‘新郎’指基督;‘新郎的朋友’指施洗约翰。信徒的喜乐,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角色重要,或是因为自己的工作成功,而是单纯因为主而喜乐。“祂必兴旺,我必衰微,”这是属灵长进的定律。真正属灵的长进,不是看圣经知识加了多少,也不是看得救年日有多长,乃是看主在我们里面是否逐渐兴旺,我们自己是否逐渐衰微。属灵生命的长进,乃是多有基督,满有基督;同时相对地,少有自己,没有自己。实在的长进,不是我得着了什么,而是让基督得着了我。长进,乃是我的奉献有多少,我摆在神手中的有多少,我叫基督居首位的有多少。重生的结果,乃是基督的成分越过越多,基督的地位越过越高──“祂必兴旺”,而天然的生命越过越萎缩,自己的成分越过越减少──“我必衰微”。传道人最大的难处,就是他的自己;高抬自己,以致无形中将主遮蔽了。作为基督的仆人,若求自己的兴盛,叫别人注视自己,就是对基督不忠了。

在犹太传统思想中,以色列是神的新娘,神乃是以色列的新郎。此外,在犹太的婚礼中,有新郎的朋友担任新郎新娘的联络人,甚至代为安排婚礼,约翰就是用了这两幅图画。一方面指出耶稣基督是新郎,信祂的人(教会)就是新娘(参林后十一2;弗五22~32)。他自己是新郎的朋友,他的任务就是为新郎找寻新娘。当他把新郎新娘引至联婚时,他的责任便完成了,他毋须嫉妒新郎新娘。反之,当他看见任务完成时,便心满意足了(29)。他指出耶稣能吸引人,乃是神给予祂的能力和恩惠(27、31、34~35)。约翰的见证是要指出耶稣乃是从天上来的,人可以藉祂知道天上的事;约翰又说,神将圣灵完全倾在祂的身上。圣灵的功用是叫人明白真理(参约十六13),现在圣灵完全在耶稣身上,故祂能完全认识和明白神的真理;因此,人可以藉祂来明白神的真理。

五、重生的源头──从天上来的神子(31~36节)

 “从天上来的,”指主耶稣;对约翰而言,祂那属天的根源(参林前十五47),意义十分重大。“从地上来的,”可以用来形容任何人的通用语,但在此特别是指施洗约翰,指他的来历。“是属乎地,”指施洗约翰的本质。“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指施洗约翰的教训。这不是指他只谈及地上的事,而是指他所说的是地上的言语。 “只是没有人领受祂的见证,”意思不是说完全没有人接受主耶稣的见证(参33节),而是指一般犹太人拒绝接受。“那领受祂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意思是接受主耶稣的见证,即表示接受‘祂是从天上来的,降世为要完成神的救恩’这项真理。人在契约上盖印,即表明这约是真实且无可变更的;凡对主耶稣的见证深信不疑的,就像在文件上加盖印章那样坚定地证明神是真实的,因为耶稣所说的话,乃是神的话(参34节)。基督的见证,就是神的见证;相信基督,就是相信神。真领受主的人,身上必有圣灵清楚的印记;有清楚印记的人,必能在行事为人上见证神是真的。千万不要为自己积蓄忿怒,惹神震怒(罗二5)。我们永远的结局如何,完全在于我们如何对待神的儿子。

最后,约翰指出永恒的选择已摆在人面前:永生或神的忿怒。只是有不少人拒绝这真理,但是接受的人,便会明白神的话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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