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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查经 第十五章
来源:罗海良 | 作者:Amy | 发布时间: 2021-09-20 | 192312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比喻中的大儿子(25~32节)

大儿子既不体恤父亲爱子之心,又自义,对回头的小兄弟无怜悯同情,人的罪有两种:身体的罪和性情的罪;小儿子所犯的是身体的罪,而大儿子却犯了属性情的罪。性情的罪包括自私、嫉妒、骄傲、怒气、不和善、自义、恶毒、残忍。达秘说:‘神所喜悦之处,自义就没有立足之地;如果神对罪人好,我的义又有何用处呢?’我们总要细心省察自己,不可有大儿子这样的精神,当别人欢欢喜喜进入神的国,我们却在外面赌气,“不肯进去”。 注意,大儿子在29~30节的话中,从未称呼‘父亲’,而用‘你,你,你’;这表示他虽然劳苦费力,心中却不尊敬他父亲,反而怨恨不满。‘你这个儿子’哥哥含恨的心相当苦毒,甚至不肯承认这浪子是他的弟弟。这比喻表明法利赛人不明白神的爱,他们心中所存以自我中心的排他意识,与神的爱心,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父亲对他说:“儿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缺乏属灵启示的人,并不认识神的同在(“常和我同在”),和基督的丰满(“我一切所有的”),就是神所要给人的赏赐(“都是你的”)。因此,在他们的宗教生活中,从未尝过基督作他们的满足和喜乐(参29节),而对那似乎不如他们敬虔的小弟兄,竟反倒得着丰满的享受,感到嫉妒,不屑与他们一同进入丰满的享受里(参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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