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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经文灵修】罗1:16
来源:李鑫 | 作者:桥头街堂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2-02-21 | 34086 次浏览 | 分享到:

每周经文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罗马书》116

经文解析

第16节,是接续第14-15节的经文,表示由于福音是上帝的大能,所以保罗乐意将福音广传于人。根据原文,这段经文可以直译为:“(因为)现在我不以福音为耻,因为它[福音]是上帝的能力(或可译为:神迹),[使]每一个人信的人进入救恩里面,而(如此看来)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如果同和合本的翻译相比,有几个词汇需要解释:

1、“不以...为耻”(οὐ……ἐπαισχύνομαι)

“不以……为耻”是表明在心理上不存在为福音作见证的羞耻感。为何保罗在这里会谈到羞耻的问题呢?因为第一世纪罗马帝国的社会中,无论是罗马人、希腊人、犹太人或是埃及人,都十分重视荣誉与羞耻所建构的价值观。在以荣辱观为基本色调的第一世纪,荣誉与个人的价值息息相关,如果蒙受不能挽回的羞耻,就无法得到社会和他人对自身的恩惠和帮助。因此,在这个大背景下,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均会从各自的荣辱价值判断中贬抑福音,因为在罗马人和犹太人人眼中受苦的弥赛亚本身就非荣耀的范畴。所以,保罗对于不以福音为耻的强调,不仅是对当时主流观念的冲击,表示福音会更新和重塑罗马社会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更是对当时处于被羞辱之中的信仰群体的安慰——因为给予荣誉和羞辱的源头,不是世界而是上帝。

2、“大能”(δύναμις)

根据原文,“大能”还有能力、神迹等含义。所以,当保罗谈论福音是上帝的大能时,是表示福音的事工为上帝所显明的神迹,即:福音是上帝超然地介入人类历史的行动,并以其爱子独特的牺牲,成就了拯救的工程。如若从神迹的角度理解福音,福音不仅是上帝主动的行动,而且超越了人的理解方式——即,无罪的代替有罪的。由此,福音的神迹性,不仅是说明福音具有奥秘,更是显示耶稣主动担当世人的罪恶过犯的背后所体现出的爱。

经文默想

保罗提到“福音是上帝的大能”,从字面而言,保罗在进一步诠释他不以福音为耻的因由,乃是由于福音是上帝的能力。那么,福音是上帝怎样的能力呢?是上帝拯救的能力,是上帝于十架上的拯救(林前1:17-18),所以福音不仅不应以为耻辱,反而应是来自上帝的荣耀。这种通过十字架彰显的大能,本身就是对罗马社会或者说世俗世界荣辱价值观的否定,因为上帝的大能竟然是从被当时人以为是羞辱记号的十架中彰显出来!事实上,基督信仰中存在着批判的精神,这种精神不是愤世嫉俗、尖酸刻薄或是自恃清高,而是从上帝、从永恒、从终末地角度重新理解和看待周围的生活、社会和世界,以及重新思考自身应如何行事为人、践行真理。故而,从福音的大能中,可以明了基督徒不应被世俗的判断所左右,也不应为了讨好世界而曲意逢迎,而是应真正地在上帝所赐予的自由中,为祂而生活、而祂而改变,正如保罗所言:“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1:10)

关于这个词组的理解,还有其它的亮光,例如,有学者认为保罗强调福音是上帝的大能,是对应之后的希腊人和犹太人;因为希腊人以为救恩是因着智慧,犹太人以为救恩是脱离外邦人的统治,但是保罗所讲论的救恩超越了希腊、犹太等观念——因为是要拯救一切信的人。此外,当代著名新约学者邓恩(James D. G. Dunn)明确指出,上帝透过福音彰显的救恩的大能,也是指改变人生命的力量,这种力量尤其在皈依上帝的行动上体现最为明显。可见,上帝的福音具有扭转人生命的力量,使人的目光、目标从世界转向上帝。其实,基督徒十分容易被世界所感染——因着世界而悲伤、因着世界而欢愉!但是,福音的大能却告诉我们,无论何时——顺境抑或逆境——基督徒的中心始终是上帝。

(原创:李鑫,请尊重版权,请勿复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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