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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查经 第二十章
来源:罗海良 | 作者:Amy | 发布时间: 2021-11-01 | 15535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20章:主耶稣的智慧

国度也是一个权柄的问题,是人服在神的权柄下,接受神的管理,根据神的指导,跟上神的定规,这就是国度的总意。人的大难处就在只要神的恩典,而不要神的权柄。‘

一、凶恶园户的比喻(二十1~18)

1、权柄的辩论(1~8)

据一般圣经学者推算,主耶稣是在礼拜天进入耶路撒冷,礼拜一洁净圣殿,而与祭司长、文士等人辩论则在礼拜二(参可十一19~20,27~33)。祭司长、文士和长老是构成犹太公会的三种成员。祭司长、文士及法利赛人常以难题试探耶稣,要抓祂的把柄控诉祂。他们质询耶稣讲道的权柄,并非因为不知道祂权柄的来源,只是要试探祂。他们质问主仗着什么权柄洁净圣殿,表明他们并不认识主耶稣,也不尊重祂的权柄,反而要来抵挡祂。真正有权柄的人并不需要强调权柄,但他们的言行自然就带着权柄。耶稣每当面临这种情况,都显出祂从上而来的智慧,祂能从被动的地位,反过来采取主动,使对方无法回答,知难而退。但可惜那些发问的人,终不悔改,拒绝承认祂是基督。他们若回答说约翰的洗礼是从天上来的,便是自己定罪自己,因为他们不相信他。他们若回答说约翰的洗礼是从人间来的,就会触犯众怒。于是他们回答说:‘不知道是从那里来的。’当人们问不该问的问题时,我们也可效法主,用反问来解围。主并不是说‘我也不知道’,乃是说‘我也不告诉你们’。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明知答案,却推说‘不知道’(参7节),这是撒谎;主知道而‘不告诉’,这是诚实。

2、凶恶园户的比喻(9~18)

根据前面的问题,耶稣设了这凶恶园户的比喻,希望犹太人能因此明了他们辜负神的恩典,抵挡神所差来的基督,其结局将是何等悲惨。这个比喻清楚表明,葡萄园的主人就是神;凶恶的园户是指犹太人的领袖;屡次打发来收租的仆人,是指神屡次差遣来的先知,他们都被责打、凌辱。最后,神打发自己的爱子,就是耶稣基督自己,但他们竟将祂杀害。主预告自己将被交在犹太人手中杀害。园主要前来,把园转租给别人,是指福音因犹太人的拒绝而传向外邦。耶稣以先知的预言答覆犹太人:“匠人所弃的石头……凡掉在那石头上的,必要跌碎;那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稀烂。”(参赛八14~15;另参诗一一八22~23),这正应验了经上的话,犹太人要被驱散在世界各地受人逼迫杀害。葡萄园是“租”给园户的,主权仍归园主;主把教会交给祂的仆人们管理,但教会的主权仍在主的手中。不但教会是神的,连我们所有的一切也是神的,都是神“租”给我们的;我们若据为己有,不肯奉献给神,就是篡夺了神的主权。神将祂属灵的产业交托(租)给我们,要我们按时结出果子,并且奉献给神,不可以据为己有。神在我们身上所期望的,就是要我们交果子──把基督活出来,彰显出来。    13节的意思是指神差遣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来到犹太人中间。恶园户对园主头一次的打发拒绝了,以后更每下愈况,甚至将园主的爱子杀了(参10~14节)。

根据犹太律法,一块土地如果没有后嗣去认领,就会被宣告为‘无业主之地’,可由任何人认领。这些犹太教的领袖(“园户”)看见了耶稣基督,就起意要杀祂(参十九47)。他们以为杀了耶稣,就没有人能挑战他们作以色列百姓的领袖和教师的权利(“使产业归于我们”)了。“他要来除灭这些园户,”意思是神惩处顽梗悖逆的犹太教首领和百姓,局部应验于主后七十年,罗马太子提多率兵摧毁耶路撒冷城;而全面的应验,则要等到将来的大灾难时期(启十一2)。   “将葡萄园转给别人,”意思是说这另外的租户不是指另一个民族,而是指所有蒙恩得救的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即‘神的以色列民’(加六16)──教会。“耶稣看着他们说:‘经上记着:“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什么意思呢?”‘匠人’指祭司长、文士和法利赛人等;‘石头’指主耶稣。主被犹太教的领袖弃绝,甚且钉祂在十字架上,神却叫祂复活,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参诗一百十八22;徒四11),就是用以建造教会(房)最基本、最重要、连络全体的房角石(赛廿八16;弗二20~21;彼前二4~7)。教会的建造必须根据基督(“房角的头块石头”);凡在基督之外的建造,最后必然导致分崩离析。“凡掉在那石头上的,必要跌碎,”对于不信的犹太人而言,主是绊跌人的石头(参赛八14~15;罗九32~33;林前一23;彼前二8)。 “那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要把谁砸得稀烂,”当主再来的时候,对于不信的列国,主乃是砸人的石头(参但二34~35,44~45)。主耶稣一面是恩典的主,一面也是审判的主;人若不接受祂的恩典,到了时候就要受到祂的审判。


二、神是活人的神(二十19~47)

1、巧答纳税的问题(19~26)

祭司长和文士明知主的话是指着他们说的,却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反而想要下手拿祂,可见在头脑知识上明白主的话是一回事,从里面心眼看见主话中的亮光又是另一回事。法利赛人在主耶稣的行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祂的话语上寻找;信徒不单要在行为上小心,也要在话语上小心(参西四5~6)。21节是法利赛人对主耶稣恭维的话,一方面说出主平时生活的见证,真是无懈可击,连仇敌也不能不承认;另一面也说出他们对主的认识,仅限于外面道德的水准,而缺少属灵的眼光。这种认识并不能带领他们真实蒙恩,所以他们会来试探主。我们不可忽略外面道德的见证,但更不可停在道德观念中,而应进一步的追求属灵的认识。    越是要陷害你的人,越是对你说甜蜜的话;撒但也会藏身在美丽的蛇里,也会装作光明的天使(参林后十一3,14),所以我们切不要被人外表的甜言蜜语所欺骗。祭司长和文士的阴险作为,是借刀杀人之法,要让耶稣陷在自己话语的把柄中,所以打发奸细巧言盘问应否向罗马皇帝纳税。如耶稣说应纳,必遭犹太人的反对和弃绝;如说不应纳,便会被控以反罗马政府之罪名,受到处分。耶稣回答:“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不但使他们的巧计落空,而且也成为今日教会和信徒的处世原则。基督徒应对神忠心事奉,也应对政府尽上应有的本分,可称为公民的责任。‘税’在原文指‘人头税’,只应用在被罗马帝国直接管辖的省分;凡男人在十四岁以上,女人在十二岁以上,至六十五岁为止,每人均须缴纳这人头税。有些犹太人非常反对这种税,认为纳税等于承认罗马人的统治,所以有的就干脆拒绝缴纳。“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这一个问题非常的诡诈,是撒但的陷阱,既不能说可以,也不能说不可以。主若说可以,他们就要在犹太人面前说祂对犹太祖国不忠,是媚外者、亡国奴、犹太奸;主若说不可以,他们就要去向罗马巡抚控告祂叛逆,有可能因此而被处决。    在与人交接应对的事上,首须有属灵透视的眼光,能够看出人隐藏的心怀意念。这须要灵命的长大,因为属灵的人才能看透万事(林前二15)。当时在巴勒斯坦地方内通行三种币制,一种是罗马铸造的银币,缴纳‘人头税’(参17节)须用此币;一种是在安提阿与推罗所铸造的省分钱币,是按希腊标准制作的银钱;还有一种是犹太人地方的钱币,称舍客勒,可能是在该撒利亚铸造的。    当时通用的罗马钱币,一面刻有罗马皇帝该撒的肖像,另一面则用拉丁文刻着:‘该撒提庇留,已经神化的亚古士督之子,神圣可尊’等字号.‘像和号’代表人的权柄,主也承认神确曾给予人某些权柄(参罗十三1)。‘该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现代通译‘凯撒’),代表整个罗马政权;主耶稣在这里用‘归给’来表达‘纳税’,含意在指出:纳税并不是送礼,乃是还债──纳税给当政者是人民应尽的义务。神的子民生活在世界上,纳税给政府并不与作神国子民相冲突。 “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公民对国家应尽的某些义务,并不侵犯我们对神当尽的责任。政治和属灵这两者不可相提并论。政治上当服在上掌权的(罗十三1~7);在属灵上当顺服神,专心事奉神。信徒一面是在神直接的权柄底下,另一面也在人间接的权柄底下,当人的权柄越过界限,侵犯到神的权柄时,信徒便要‘顺从神,不顺从人’,这是应当的(参徒五29)。信徒在地上为人,有两种的身分:一是神国的子民,一是属世国度的子民;要先作好神国的子民,才能作好属世国度的子民。信徒所得的财物,表面上好像是自己凭才能、体力和时间所赚取的,实际上仍是神的赐予(参提前六17),所以应当向神有所感恩奉献(参玛三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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