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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基督论:基督论的争辩
来源: | 作者:伯克富 | 发布时间: 2016-12-02 | 18959 次浏览 | 分享到:

3、大马色约翰的基督论

  希腊教会神学在大马色约翰时的发展达于最高点,因此注意他对基督位格教义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他的说法,道(Logos)取了人性,并不是耶稣这个人取了道。这意思就是说,Logos是一个具有约束性的代理,目的在求得二性的联合,而并没有取属人的个人性,也没有采取一般的人性,乃是具有潜力的个人,亦即尚未发展成一位格的人性。藉着Logos与具有潜力的人,在马利亚的腹中联合,而后者需要一个体的存在。虽然说基督的人性没有他自己独立的位格,但是藉着Logos而有其个体的存在,他并非是位格的,但却在位格之内。他将基督里二性的联合比作人身体与灵魂的联合,认为在基督里有一种神和人彼此互相存在的关系(circumincession),即神的属性与人的属性互相交通,所以属人的性情被神化,也可以说是神在肉身受苦,而人性也只有在这种情形中有效,因此人性纯粹是按受的,并且是被动的。神的儿子(包括他的完全人性在内)乃是教会崇拜的对象,虽然有一减损基督人性到一仅为Logos之器官的倾向,但是却承认两性合作,并且一个位格在每一个性情中都有所行动和意愿。意志被认为是属于本性的,但却声称在基督里属人的意志,已成为道成肉身之神的意志。

4、西方教会的基督论

  西方教会并未受到东方教会激烈争辩的影响。整体的说来,似乎西方教会的思想,对于哲学的区分还没有充份地了解,以致未能在问题的讨论上采取主动参与,认为这些问题是如此地深奥与诡谲,以致使东方教会分裂。

  嗣子说(Adoptionism

  在七、八世纪中,西班牙关于基督论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运动,称之为嗣子说的争论。“嗣子”一词在西班牙是为人所熟知的,因为在主后六七五年托理多会议中宣称基督是神的儿子,是由于本性(nature),而非由于领养(adoption 嗣子)。嗣子说教义的真正健将,就是俄基拉之主教非利士(Felix of rgella),他认为基督在他神性这方面(就是logos)当然是神的独生子,但在人这方面说,乃是领养的神之子。他同时想要藉着强调耶稣在马利亚腹中之时,人子与神的儿子就联合的事实,来保守位格上的合一。

  因此,此说是在自然为神的儿子与领养成为神的儿子间作了一区分,而前者是指着基督神性说的,后者是指着基督人性说的。非利士及其信从者将以下几点作为他们信仰的根基:(1)根据基督里两性的区分,暗示着在子权里两种方式的区分。(2)根据圣经中的经文,指出基督是个人,在圣父以下从属于父神。(3)根据信者被神领养,得儿子的名份,成为神的儿子,并且也成为基督的“弟兄”,这似乎暗示基督在人性上也是神的儿子。为了再进一步地解释此意义,他们就在基督在伯利恒自然的生与属灵的生之间作一区分,而此属灵的生是从耶稣受洗时开始,并在复活后中止;此属灵的生使基督成为神的嗣子。

  反对此见解的人虽然未能攻击嗣子说派,说他们教导有关基督双重位格的明显错误,但他们却坚称此见解的必然结果就是有两个神之子(dual sonship)。查理曼时代的著名学者亚勒昆(Alcuin,就基督分有两个儿子的问题与非利士大起争辩,他主张没有一个父亲能够有本性上是儿子,而同时又是领养的儿子,毫无疑问地,嗣子派将一种从外来的生疏的立场加诸于基督的人性上,只等到基督藉着一特殊领养的作为,才能成为神的儿子,这实是一种错误的想法。这个错谬在主后七九四年的法兰克福大会(Synod of rankfort)上被定为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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