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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查经 第五章
来源:罗海良 | 作者:Amy | 发布时间: 2021-07-12 | 19768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医治瘫子(17~26节)

这里记载有一天耶稣教训人,有法利赛人和教法师在旁边坐着。法利赛人名字意思是分离者。‘法利赛人’是犹太教中最严谨的教派,自夸有高度圣洁的生活、对神敬虔、并具丰富的圣经知识。‘教法师’乃文士的别称(参21节),指对旧约圣经具有解释并教导权威的人;文士大多数属于法利赛人,但并非所有的文士都是法利赛人。在耶稣时代,人数约有六千人左右,散布在整个巴勒斯坦地,是会堂里的教师,人们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为律法的护卫者,监管人们正确的遵行律法。教法师也就是文士,专研读、解释并教导律法,大都属于法利赛派。这时,有人用褥子抬着病人,从屋顶垂下去到耶稣面前,典型的巴勒斯坦的房子,都有一个平顶,人可以从外面的楼梯上走上去,屋顶通常是用一层很厚的黏土造成,经石轮压过,下面借树枝编成的席子横排在木梁上来支撑着。耶稣因着他们的信心,就赦免那病人的罪,解决他心灵最大的需要,但却引起法利赛人的议论,指耶稣说了僭妄的话,因为在犹太神学中,连弥赛亚也不能赦罪,因此耶稣赦免人的罪就等于自称是神。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宣布某人的罪获着赦免很容易,因无从对证,但叫瘫子起来这话就不容易,因为结果如何是有目共睹的。于是耶稣医治瘫子,叫他立刻起来,表明他有神的权柄能赦免人的罪。人所注重的是身体的医治,主耶稣所注重的是灵魂的医治。我们应顾念灵魂过于身体,顾念那永存的过于暂时的(林后四16~18)。他们的信心,”‘他们’是指抬瘫子的人,可能也包括那个瘫子本人;无论如何,这也表示代祷的信心,相当有功效。

“你的罪赦了,”瘫子不能行走乃是外面的症状,实际上他的里面有罪乃是他的病因;主在这里点出罪恶的问题,一语道破一般人生病的症结所在。疾病虽不一定是出于人犯罪的结果(约九1~3),但仍有此可能,故我们生病时应当到主面前求问,是否有什么事得罪了主。他们的祷告是‘病得医治’,但主的答应是‘罪得赦免’,附带‘病得医治’(参25节);主虽然不直接答应我们的祷告,但祂知道什么是我们真实的需要。主先赦免他的罪,然后才医治他的病;我们寻求病得医治,必先对付我们的罪(参雅五16)。犹太人认为,除了神自己之外,任何人都没有赦罪的权柄;‘僭妄的话’意即说话越过本分,窃夺神所专有的赦罪权柄。文士们因为心里有老旧的观念,所以不能接受主耶稣的话;我们每一次来到主面前,应该倒空一切,才能领受主崭新的话语(参一53)。主在这里并未说‘那一样难呢?’因为在祂并没有难成的事(耶卅二17)。‘赦罪’是权柄的问题,‘行走’是能力的问题。权柄和能力都是祂的(启十二10)。

从人的角度来看,宣布人的罪获神赦免,因为无从对证,所以比较容易;但叫瘫子起来行走,因其果效有目共睹,所以较难。人是看外表的后果──“行走”;主是看属灵的实际──‘赦罪’。必须先求属灵的实际,再求外表的后果,才能避免人工、假冒;但也要以外表的后果来证实里面的实际,才不致落于空谈。“行走”是能力问题,‘赦罪’是权柄问题。没有能力,权柄是空洞的;没有权柄,能力是不法的。瘫子的得医治,是因为罪得着赦免;而罪的得赦免,是因着信心(20节),不是因着行为。那人起来行走,证明他已得着医治;而他的得医治,又证明他的罪已蒙赦免。由此可见,主耶稣确实有赦罪的权柄(徒五31)。

四、呼召税吏利未(27~32节)

利未,”又名马太(参太九9),原是替罗马政府征收税款的,当时像他这样的税吏,一面压榨同族的人,一面侵吞税款,所以犹太人对他们极度憎恶,视他们如同罪人。利未那时正坐在进出口收税的地方,耶稣呼召他,他就撇下所有跟从了耶稣。这是第二次记述‘撇下所有的跟从主’的事例(参11节)。前一次彼得等人撇下所有的,乃因看见主奇妙的作为;但这一次利未只听见主的呼召而已,可见他的‘撇下’更胜于彼得等人。利未也是马太在自己家里为耶稣大摆筵席,有许多税吏也在其中,对法利赛人来说,那些不守摩西律法和口头遗传下来的规条的人就是罪人,大家应该避开这些人免被污秽,但耶稣却偏偏与这些人在一起,耶稣的回应是“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这话并非暗示法利赛人是无病的人或是义人,而是说人必须认识自己是个罪人,才能得到属灵的医治。‘罪人’是当时法利赛人用的特别称呼,指那些不遵照法利赛人礼仪规范生活的人。法利赛人和文士怀着传统的宗教观念,认为神是以公义对待人,所以凡是属神的人应该洁身自爱,不可和罪人交接来往。但主耶稣却一反人们的宗教观念。“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这话并非承认法利赛人是‘无病的人’,而是说他们不以为自己有病。主启示祂是‘医生’,表明祂是以医生医治病人的态度,而不是以法官审判犯人的态度来对待世人。换句话说,祂对待世人不是根据公义,乃是根据怜悯和恩典(罗九15)。

五、论禁食和新旧难合的比喻(33~39节)

本段经文记载法利赛人接着又提出施洗约翰和法利赛人的门徒常禁食,过刻苦简朴的生活,但反观耶稣的门徒又吃又喝。耶稣就以两个比喻来回应他们。第一个比喻是新郎与陪伴之人,新郎就是耶稣,当耶稣和门徒在一起的时候,门徒应当欢喜快乐而不是禁食,但当耶稣离开他们之时(新郎被带走),禁食却是合宜的,因为禁食是自我降卑和悲伤的表现。禁食原是真虔诚、真悔改的表露,但若演变成按惯例而禁食,就失去其意义。禁食本身并非目的,禁食只应在适宜的环境下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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