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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查经 第十七章
来源:罗海良 | 作者:Amy | 发布时间: 2021-10-05 | 238414 次浏览 | 分享到:

3、那日的审判,端视今日如何活着(33~37节)

主再来的日子,也就是将世人分别出来的日子,信主者被提,不信者被留在灾难和审判之下。“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取去’原文的意思是‘带着放在身边’;‘撇下’就是没有带走的意思。‘取去’与‘撇下’,何者是好,何者是坏,要看是谁把他们取去或撇下;因这一段经文是说到人子降临与显现(参24,30节),故可断定被主取去是福,被主撇下是祸。被取去不是去受审判。取去与撇下应是主来审判的结果(帖前四13~18)。‘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并不是说有一半的人要被提接,另一半的人要被撇下;而是说只有两类的人,一类被提接,另一类被撇下,此外并没有第三类。

这一段有关主再来的话是对门徒说的,并不是对所有的世人说的。倘若所有信徒在他们得救以后,无论属灵的情况好坏,都要在主再来时被提接和主一同享受国度的荣耀,则明显不符合圣经中一贯的赏罚原则,也有违‘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的话(彼前四17)。

我们相信每一位真实的信徒都会得着永生,在新天新地里享受永远的福乐,直到永远;但在基督再来以后,必有一段时间惩治那些失败的信徒,供他们在‘受亏损’(参林前三15)中学习功课。被‘撇下’并不一定意味着永远丢弃、永远灭亡,在此应当是指暂时惩罚性质的丢弃与撇下。总而言之,当主再来的时候,祂要先隐秘地来在空中云里,把活着信徒中的得胜者提到云里,与主同在,这就是被‘取去’的意思。至于不够儆醒的信徒,仍要被‘撇下’在地上经历为期三年半的大灾难,然后才见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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