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stein),这种教理来源的看法为许多新派的神学家所接纳。但我们必须注意,此种看法并没有指出基督教的教理实际上是出于基督教教会,却是指出教理当如何产生的过程。他们认为教会已有的教义已经不合时代,因为他们说:这些旧的教理并不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因之他们要求有新的,能配合近代宗教团体生活的教理。
哈纳克的教理观
哈纳克的看法也值得我们在此一提。在他的巨著《教理的历史》一书中,他认为早期教会的教理是希腊哲学与基督教真理的混合思想,而且在教理中,外来的哲学思想的成份比真正基督教真理更多,因之早期教会中的教理不能视为纯粹的基督教教理。他说:“教理的起源以及发展的过程中,乃是希腊思想在基督教的土地上成长。”教会为了要使所传的信息不再是人的愚拙,却要人认为是智慧,又要叫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来接纳与尊重,所以就将希腊哲学思想掺入福音的信息之中。教会本来很实际的信仰,变成了一种知识上的概念,这种概念就成了教理,成了教会历史的主要中心思想。按照哈纳克看来,这是一种极大的错误,后期教会在后来形成教会教理上也有同样的错误,所以他认为,教会教理的历史,完全是一种错误的过程。黎秋学派(Ritschlian School,哈纳克是其中之一)的主要目的,乃是要将所有的形上学从神学中驱除。
教理的定义
然而如果我们来为教理下一个定义的话,教理可以说是一种教义,乃是从圣经的教训之中演展出来,又被全教会所公认,并向全会众宣布出来,证明是出于神的权威。这个定义一方面显出教理的意义,另一方面也将教理的内容指明出来。教理的主要内容是出于神的话,因之是有权威的;但是教理的形成,是由于思考神的话所得的结果。同时,又因为是基于神的权威,由教会中神的仆人所判定,并加以宣扬给大众。教理不是某一个个人的作品,乃是全教会所规定,因之是适合大众的。教理也有传统的价值,因为是从古代的教会直接传达到近代的教会。在教理史中,吾人看见教会在圣灵引导之下愈发觉得神真理的丰盛,并觉得她有作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特权,并为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