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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查经 第十七章
来源:罗海良 | 作者:Amy | 发布时间: 2021-10-05 | 238404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17章:儆醒等候主的生活

我们有理由相信,主劝勉门徒不要绊倒人,还是因法利赛人的所行和所作引起的。法利赛人的言与行不一致,叫人对敬虔的事都要打一个问号,正如在现今的基督教中,多少人尽在讲属灵的话,但生活却是在地狱里,这一种情形叫人一提到属灵的事就恶心,对属天的事表现出不耐烦和不屑。这就是绊倒人,因为他们把属灵的事活错了,留给别人的是一种错误的印象,以为属灵的事就是这么一个模样。


一、不要绊倒人,而要饶恕人(1~4节)

 “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绊倒’指动摇在主里的信心,以致偏离正路甚或犯罪。凡有人的地方,就免不了有绊倒人的事,只是轻重有别而已。  ‘有祸’是说必将遭受神的惩治。主看绊倒人是一件很严重的事;信徒绊倒人虽不至于失去永生,但在国度里必多受亏损。虽然在教会中,或有心或无意,总免不了有绊倒人的事;但若是可能,总要小心尽量避免。绊倒人或被人绊倒的主要原因,乃在于骄傲;骄傲的人,不是绊倒别人,就是被人绊倒。这小子里的一个’指任何一个平凡、幼稚的信徒。与其让他绊倒别人,还不如让他消失在海里。信徒在教会中应当作一个供应灵粮(“磨石”)的人;但若常会绊倒别人,他就是有再大的属灵本事,也无用处。磨石能帮助人磨粮,供人生存;也能将人沉压海底,使人失去生存的意义。一物正反两用,端视人自己的属灵光景如何。在教会中难免有绊倒人的现象,原因在于我们的骄傲和强项。指出错误不是责备,不是控告,而是盼望使人归正。要‘当面’指出错误,而不要‘背后’诉说错误。凡不敢对弟兄当面说的话,就不要在他背后说。当一个基督徒被另一个基督徒恶待时,他应该先从心里饶恕那个得罪他的人(参弗四32),保守他自己的灵里免去仇恨和恶毒的意念。“他若懊悔,就饶恕他,”有许多信徒引用本句经节,认为对方并没有真心懊悔,所以不肯给予饶恕。其实主在这里并未要我们辨明对方存心的真假,而只要他口头上有懊悔的表示,就必须饶恕;懊悔的真假,是他和主之间的事,而不是我们的事,因为我们无从判断。

在我们一生的道路上也许会有许多绊脚石,可能是一些人,甚至是我们所亲爱的人,他们有意无意地为我们放下了绊脚石;我们也会放下了绊脚石使别人跌倒而不自知。所以主说:“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这好比将磨石拴在这人的颈上,将他丢在海里般可怕。绊倒人有祸,饶恕人却可以蒙福。按犹太拉比的传统说法,饶恕弟兄最高可达四次。弟兄得罪你,若他七次懊悔,你就当饶恕他七次,这已经是十分宽宏了。但主对彼得说,不是七次,乃是七十个七次,也就是完全的饶恕。神是要我们知道倘若我们饶恕人,父神也必赦免我们的罪。

    

二、要凭信心行事(5~6节)

信心并不在乎我们自己,不是我们说要相信就能相信,乃是神所赐的(参弗二8)。我们须要仰望那位是我们信心的创始成终者(来十二2)。信心的问题本不在大小,乃在有无信心(参太十七20)。但我们的信心往往:(1)似信又不信,似不信却又相信;(2)有时相信,有时却又怀疑。因此须要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我们多少的祷告得不着答应,是因我们的缺乏信心,所以要先求主帮助加增我们的信心,然后才能求主帮助解决我们的难处。我们必须用信心去抓住还未见到的事,以期在现实生活中对那些永恒的事物越过越有把握,否则就不能活出主所要求的那种生活标准。信心的多寡并非问题,信心素质的良窳才是重点;并且问题也不在于多得信心,乃在于运用已有的信心。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信是信靠神,让神去作,在祂没有难成的事(创十八14)。惟有像芥菜种那样有坚强生命力的信心,才能实现人认为不可能的事。基督徒要记住:我们的工作并不孤单,因为信心已把我们的工作和神的工作捆在一起了。

信心在于信仰生命的深度,有能力的信心是活的信心,虽微小如芥菜种,亦能拔树移山。当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基督,那么,我们的工作及生活必大有能力。我们既因信蒙恩得救,就当甘心乐意的服事主。


三、无用仆人的比喻──要完全为着主的享受(7~10节)

当时一个奴隶(“仆人”的原文)有五个标记:1.他没有所谓的人权,他必须愿意接受无休止的工作。2.他必须了解,他的工作不会被人体谅,也不会受人感谢。3.他不属于自己,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着主人的享受。4.他即使尽了全力,仍须承认自己是无用的仆人。5.他必须承认,他所作的和所忍受的一切,不过是他该尽的本分。一个基督徒乃是一个属于基督的人(“仆人”),我们的时间与一切所有的都属乎祂。我们信徒作主的仆人,传扬福音和照看信徒乃是我们所该作的工作;并且我们无论作了多少工,永远没有完工的时候。我们工作的成果如何,不能作为我们安息和享受的依据。作一个奴仆的人,没有任何权利可以决定自己作到什么程度就可以休息了;他必须随时听候主人的命令。现在,我们生活在地上,正是生活在事奉主的义务中,必须绝对遵循主人的吩咐,‘不可擅动’,也‘不可稍懈’。“束上带子伺候我,”主的仆人事奉时,必须受真理的约束。心中没有约束,就没有伺候;什么时候心中被真理束上,什么时候就立刻有了伺候。我们的事奉工作,应当先让主享受,然后我们才享受;让主先满足,然后我们才满足。事奉无论如何劳苦,若主无可享受,不能满足,就是全然虚空。奴仆在事奉主人的工作上,总是债务人;但在获得主人的奖赏上,永远不会成为债权人。神并不欠我们感谢;我们若从神有什么所得,都完全是出于神的怜悯与慈爱,白白的赏给我们恩典,而不是由于我们为祂作了什么。“我们是无用的仆人,”这并不是指仆人只会白白吃口粮,而毫无用处;乃是指他们的工作本就是他们应当作的,并没有给主人带来额外的利益,从而可以期望主人的报偿。甚至属灵的人也可能会有属灵的骄傲,认为他们对主的事奉,应该得着某种程度的报偿。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没有所谓的功劳存在;当他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时,他仍然是一个“无用的仆人”。即使我们粉身碎骨来服事祂,但若与祂对我们的牺牲与恩惠相比,我们只能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 “我们是无用的仆人,”这话也说出我们真实的光景;我们实在是无用的,若非主的能力托住,我们根本无力事奉神。奴仆向主人贡献出全部的力量,乃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向着主无论作了什么或作了多少,乃是我们应该尽的本分。


四、医治十个长大痲疯的教训──要存感恩的心(11~19节)

 “耶稣往耶路撒冷去,”这是路加第三次提及主耶稣向耶路撒冷行进(参九51~53;十三22)。“有十个长大痲疯的,”跟据旧约圣经的事例,‘长大痲疯’与背叛权柄和不听从命令有关(参民十二1~10;王下五19~14),所以那十个长大痲疯的,乃是豫表悖逆的人,特别是指以色列人(罗十21)。在圣经里面,‘大痲疯’豫表人污秽的罪:  1.它是从里面发出来的,表征罪是出于人的天性。2.它是不易医治的,表征罪性难改。3.它是容易传染的,表征罪具有传染性。4.它会使人变作腥臭腐烂至死,表征罪的污秽可憎,结局悲惨可怕。我们罪人得医治的条件:(1)要认识自己的败坏无救;(2)向主承认自己的罪;(3)相信主有医治的能力;(4)求主耶稣。可怜我们罢,”这是谦卑悔改的呼求,忧伤痛悔的灵,神一定不轻看(诗五十一17)。按旧约的律法,痲疯病患者要去给祭司察看(参利十三9~10),以判定是否洁净。若果长大痲疯,在得医治之后仍须去给祭司察看,经祭司认定已洁净后,他就可以献祭;既献了祭,就在众人面前有了见证,成了一件推不翻的事实了(利十四2~20)。感恩的只有十分之一;信徒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毛病,就是蒙恩而不知感恩。十个长大痳疯的都得了医治,但只有一个回来俯伏向主感恩,归荣耀与神。但愿你我不是那九个忘恩的人。那蒙恩得医治的,也同时得救恩。许多人找耶稣只为了身体和今世的祝福。惟有这一个知道感恩的,却得着今生及永世的福气。主耶稣叫他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并不表示祂要所有新约的信徒仍照旧约律法的规条行事。祂所以这样吩咐他们,是因主耶稣尚未钉死十字架、完成救赎大工,当时还未正式进入恩典时代,而仍在新旧两约的过渡时期,所以犹太信徒仍须按照旧约律法的规条行事。


五、要活在神国的实际里面(20-37)

1、神的国就在人的心里(20~21节)

 ‘神的国’是指神掌权的范围。就着广义而言,宇宙万有无时无刻不在神的权柄之下,故无论何时何地,均可谓在神的国之内;但就狭义而言,因着撒但的背叛和人的堕落,神的旨意有碍难通行之处,故神的国仍未能实际临到(参十一2)。神的国不是物质的,乃是属灵的,故非人的肉眼所能看见。我们信徒中间若有了神的宝座,有神的掌权、有神的统治,大家同心合意,就是神的国在我们中间(参太十八19~20)。法利赛人以为耶稣走向耶路撒冷,是要在地上建立神的国,所以讥讽地问祂:“神的国几时来到?”主耶稣对他们的回答是:神的国不是眼所能见的,也不被地上的“这里”或“那里”所限制。主回答他们说神的国在他们心里(心里原文亦可解作“中间”),明显地说明祂就是神国的王,祂在他们中间,神的国也就在他们中间了。主耶稣又宣告一个不是眼所能见的国,这乃是指主在那里掌权,那里就是神的国,凡接待主的,神的国就在其中了。

2、人子降临的日子将突然来到(22~32节)

看哪,在那里;看哪,在这里,”‘这里’或‘那里’均指的是某一处地方,这表示他们所讲的基督都是在地上兴起的(即属地的人物),而非从天降临(参太廿四30)。虽然没有人能豫见主的再来,但当祂降临的时候,每个人都能见到。“你们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随他们,”意即不要轻易的离开自己的岗位,也不要盲目的去跟从人。主不要我们随便听信人言,因为主离我们不远,就在我们口里,就在我们心里(参罗十8)。凡自称是基督投胎降生人间者,必是假基督无疑。‘挪亚的日子’有如下的特点:(1)世人败坏邪恶(参创六5~13);(2)照常吃喝嫁娶(参27节);(3)不以为洪水会突然临到(参彼后二5);(4)不信从方舟的救法(参彼前三20)。“挪亚进方舟,”豫表人藉着相信耶稣基督,得以在祂里面享受十字架的救赎,免去受神忿怒的审判(洪水)。“人又吃又喝,又买又卖,又耕种,又盖造,”这些事原都是人类正常合理合法的活动;问题乃在于人们只为这些事而活,在他们的思想里没有神的地位,也没有把丝毫的时间留给神,对神的劝告置若罔闻。就在他们没有警醒提防、想不到的时候,主将突然降临。当日所多玛城罪恶甚重,神定意毁灭全城,但因亚伯拉罕的代祷蒙神记念,乃差遣天使引领罗得全家逃离城外,然后从天上降火与硫磺,毁灭所多玛城(参创十八20;十九15,23~25,29)。 “不要下来拿,”意即不要从外梯下来进屋取物。意思是指当时的情势急迫,不容许任何迟延,要立刻逃跑。 “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当日天使引领罗得全家出城时,曾嘱咐他们速速往山上逃命,不可回头观看;但罗得的妻子在后边回头一看,就变成了一根盐柱(参创十九17,26)。罗得的妻子离开了所多玛,但所多玛却没有离开她;今天也有许多人虽然在外表上自称是基督徒,实际上罪恶并没有离开他们。罗得妻子的故事,可供我们这末世的人作为鉴戒(参林前十11)。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参九62)。

主再来时,那世代的光景,一如挪亚和罗得的日子,世人照样吃喝嫁娶、耕种建造,在不知不觉中,主突然降临。世人若不及早悔改接受救主,就难逃末日的审判。

3、那日的审判,端视今日如何活着(33~37节)

主再来的日子,也就是将世人分别出来的日子,信主者被提,不信者被留在灾难和审判之下。“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取去’原文的意思是‘带着放在身边’;‘撇下’就是没有带走的意思。‘取去’与‘撇下’,何者是好,何者是坏,要看是谁把他们取去或撇下;因这一段经文是说到人子降临与显现(参24,30节),故可断定被主取去是福,被主撇下是祸。被取去不是去受审判。取去与撇下应是主来审判的结果(帖前四13~18)。‘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并不是说有一半的人要被提接,另一半的人要被撇下;而是说只有两类的人,一类被提接,另一类被撇下,此外并没有第三类。

这一段有关主再来的话是对门徒说的,并不是对所有的世人说的。倘若所有信徒在他们得救以后,无论属灵的情况好坏,都要在主再来时被提接和主一同享受国度的荣耀,则明显不符合圣经中一贯的赏罚原则,也有违‘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的话(彼前四17)。

我们相信每一位真实的信徒都会得着永生,在新天新地里享受永远的福乐,直到永远;但在基督再来以后,必有一段时间惩治那些失败的信徒,供他们在‘受亏损’(参林前三15)中学习功课。被‘撇下’并不一定意味着永远丢弃、永远灭亡,在此应当是指暂时惩罚性质的丢弃与撇下。总而言之,当主再来的时候,祂要先隐秘地来在空中云里,把活着信徒中的得胜者提到云里,与主同在,这就是被‘取去’的意思。至于不够儆醒的信徒,仍要被‘撇下’在地上经历为期三年半的大灾难,然后才见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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