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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讲章】耶稣是世界的光
来源:乔燕永 | 作者:Amy | 发布时间: 2021-08-30 | 609271 次浏览 | 分享到:

证道题目:《耶稣是世界的光》

主题经文:约8:1-30

启应经文:诗篇84篇

新编赞美诗9、150、301

《约翰福音》是一卷很特别的福音书,书中特别了强调主耶稣所行的七大神迹,表明主耶稣是神的儿子。因此在本书中也特别讲到了主耶稣的“我是”。在整卷《约翰福音》里面“我是”出现过23次,我们归纳了有七大类,称为是主耶稣的七大宣称:

① 第6章,主耶稣说:“我是生命的粮”

② 第8章, 主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

③ 第10章,主耶稣说:“我是羊的门,……”

④ 第10章,主耶稣说:“……,我是好牧人”

⑤ 第11章,主耶稣讲:“我是复活,我是生命”

⑥ 第14章,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⑦ 第15章,主耶稣又说:“我是真葡萄树”

我们值得注意的是约翰对主宣称的独特编撰:

在第6章主耶稣宣称是“生命的粮”,喂养我们;

在第7章启示了祂是“生命的水”,解我们干渴;

而在第8章宣告了祂是“生命的光”,为着我们可以跟随他。

这里有三样人类非常宝贵的东西:“粮”、“水”、“光”,这是生命的必须。其中7章和第8章中“水”与“光”的宣称是发生在以色列人七大节期之一的“住棚节”。住棚节是最大的节期,是纪念以色列人在旷野时,磐石出水,云柱火柱引路。约翰在编撰主耶稣是“世界的光”这一宣称的时候,前后各记载了一个特别的事件,来突出这一伟大的宣称。宣称之前,主耶稣赦免了行淫被抓的妇人;宣称之后,主耶稣医治了生来瞎眼的瞎子。这两个事件从道德层面的黑暗与物质层面的黑暗来衬托主耶稣是世界的光,跟从的人就不在黑暗里走,必得着生命的光。


一、光的呈现 1-11

从约翰福音中,可以看到当时的社会,人心,都是黑暗的。吴明杰牧师将约翰福音中记载的黑暗总结为九个方面:

(1)尼哥底母──灵性上的黑暗。(约三2)

(2)撒玛利亚妇人──信仰上的黑暗。(约四19)

(3)要杀主的犹太人──良心上的黑暗。(约三18)

(4)法利赛人与文士──律法上的黑暗。(约八7)

(5)生来的瞎子被逐──会堂里的黑暗。(约九34)

(6)死人拉撒路──生命的黑暗。(约十一33)

(7)贪财的犹大──慈善的黑暗。(约十二6)

(8)无理捉拿耶稣──军事的黑暗。(约十八3)

(9)审判主钉死主──贪官的黑暗。(约十九5)

主耶稣宣称是“世界的光”主要是针对现实中人心的黑暗,并且以实际的表率呈现了黑暗中的曙光。

(一)从众人的“三无”看黑暗:

这次对行淫妇人的审判,首先显明了人心的黑暗。

1.无情无义的宗教人:处世不公——诡诈的罪 (8:3)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行淫的妇人交耶稣判决,其目的是为了陷害主耶稣(8:4):如果耶稣放生行淫的妇人,就违反了摩西律法;如果耶稣按摩西律法打死行淫的妇人,就触犯了罗马律法,因为罗马人不许犹太人私自用刑(8:5 申22:22;约18:31)。而且耶稣将会在普通百姓面前脸面尽失,因为百姓们是被耶稣的怜悯所吸引来的。他们为了找把柄控告、陷害耶稣,不择手段、不守规矩,将这种在他们当时社会共认“不洁净的淫妇”带入耶路撒冷圣殿里,真是无法无天。对于这个妇人,没有丝毫怜悯,是无情无义。但他们对于行淫的男人却不闻不问,真是处世不公。

2.无人同情的妇人:道德腐败——明显的罪(8:5)   

虽然行淫的妇人是这些宗教人员利用的工具,但她罪恶的生活,显明了她道德的腐败。同时,这妇人也是当时选民社会属灵光景的写照。犹太人有三种罪是必定判处死刑的:拜偶像、杀死人、奸淫。 律法要求行淫的男女都要被判处死刑。可是,那个男人到那里去了?对于行淫男人的放纵,可见其时代的道德腐败。不仅如此,谁是这件事的目击者呢(8:4)?他们又怎么会“碰巧”在现场的呢?这显然是一个圈套。

3.无地自容的众人:信仰虚伪——暗中的罪 (8:9)

当主耶稣在文士的追问之下,就下判语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7)最后一个个地走开,表明他们在自省之下,个个都犯过罪。在主的光照下,无论是已经显明的罪,或是隐藏的罪,均将呈现出来。从此,也可知犯罪后的阴影,若没有找到真正的赦免,必是随着那人,控告那人,进而控制那人(参:创42:21-22)。

(二)从耶稣的“三无”看光明:       

这次对行淫妇人的审判,特别显明了主耶稣的光明。   

1.无家可归的主耶稣:鞠躬尽瘁(8:1)

众人回家,“耶稣却往橄榄山去。”主耶稣曾经说过:“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主耶稣为成全救恩是废寝忘食,鞠躬尽瘁。

2.无所不知的主耶稣:机智处理(8:7)

耶稣指出律法上的惩罚一定要执行,但执行的人必须是无罪的。这么一来,主仍守着摩西的律法,祂没有说过妇人该放走,不受律法的刑罚。祂所做的,是要显出这群人当中,人人都有犯罪。若要定断别人,自己一定要无罪。很多人用这节来放纵罪过,以为自己不会再受责备,因为每个人都曾犯错。但事实并不如此,这节不但没有纵容罪过,反而连那些犯罪、没被揭发的人,都一并定罪了。

3.无不安慰的主耶稣:开恩赦罪(8:11;太9:13)

对于行淫的妇人,主耶稣给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主的言语中充满了安慰。

①是提问之言“那些人在那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么?”

②是宽恕之言“我也不定你的罪。”

③是警告之言“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小结:罪是黑暗的根本,人人都有罪,罪是不能隐藏的,主知道人心里一切的罪。但主不定人的罪,会赦免人一切的罪,宽恕人一生的罪,因主担当了人的罪。因此人认罪悔改后,心灵要彻底改变,活出新人,不要再犯罪。在人生艰难中,主给人最大的安慰,强调怜悯和宽恕的重要性而不是定人的罪。所以,今天我们要认清罪性,尽量帮助别人,而不是去伤害别人。


二、光的宣告  12

住棚节开始时,圣殿燃亮灯烛。耶稣这时于圣殿宣称自己是光,很有意义。昔日住棚节的时候,妇女院点燃四台蜡烛,照亮圣城。如今耶稣站在同一地点,宣称自己是世界的光。祂打破民族界限,要照亮世上一切的人。

(一)”宣告的背景:

 1.罗马人对太阳的崇拜使他们对光有特别的爱好。有记录说光是神的启示,附有拯救作用。

 2.希腊人也极重视光的观念。把光当着是神。拥有启示与拯救的功效。

 3.犹太教或旧约,光是最初创造之物(1:3),但不是神。光与神的显现关系密切(15:17)。光也是神指导人的媒介,与神的话有密切的关系:脚前的灯,路上的光(119:105)。主是人的光,是拯救(27:1)。拉比们把律法称为人的灯,也同时含有审判的意义。

 4.死海昆兰文件中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的相争可算是最显著的谈论。他们也提出光是生命的源头。

 5.在符类福音,光灯常被用来作各类的谈论。点灯放在高台上象征耶稣或门徒的所作所为。耶稣是照亮外邦人的光(2:32)。百姓看见了大光(4:16;9:1)

 6.新约中也有多处谈到光的现象(13:47;2:15;西1:12;5:8;彼前2:9)

 (二)“光”宣告的含义

耶稣宣布他是“世界的光”,文士和法利赛人听了就怀着敌视的反应。因为耶稣的话,在我们听来还不觉得怎样,但在他们听来,就事态严重了。因为耶稣说他是世界的光,无异是公开宣布他是弥赛亚(事实上他就是),而且,做出只有神才能做的事。犹太人一听到光这个字,立刻会联想到神。“耶和华是我的亮光”(诗27:1)。“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赛60:19)。“我藉他(指神)的光行过黑暗”(伯29:3)。“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弥7:8)。因此,拉比曾经说过,弥赛亚的名字就是“光”。耶稣宣布他是“世界的光”,无异同时也指出再没有人高过他了。光对我们的含义有:

1、光能照亮黑暗(约3:19)。

光是黑暗的对比,两者不能兼容(约一1:5-7)光、暗分别代表善与恶两范畴,属灵上,属神的事称为光明,不属神的事称为暗昧(5:6-14)耶稣这真光的到来,就将属真理者与恶人区分出来(3:19-21; 9:39; 12:46)。不接受光,就是爱黑暗,不承认自己有罪,仍活在罪恶中(3:19-20)

2、光能在工作和生活中产生一个正义的力量(林后4:4—6)。  

黑暗代表死亡、忧愁、沉沦, 光象征生命、喜乐、拯救(8:12)。

3、光能发热(温暖冷酷的心)。

4、光能供给生命(约5:24)。

5、光照在人前,明显的好行为,引人归主(太5:16)。

昔日火柱引领以色列人,同样,属灵的光指向真理,引人到神那里去(见:出11:9-10; 12:35)。

6、光表明舍己为人(如蜡烛的精神)。

(三)“光”宣告的呼召

耶稣宣告真光的效应:消极方面,不在黑暗里走,朝着光的方向走。积极方面,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光”是生命的开始 (创1:1–5;约1:4),其条件必须要“跟从他”。“跟从”所含的意思有助于我们了解跟从耶稣的真谛。“跟从”有五个不同却相关的意思:

(1)如士兵跟从长官。

行军、参战、甚至到国外远征,无论长官走到那里,士兵总是紧紧追随着。基督徒的身分像军人,基督是我们的指挥官。

(2)如仆人跟从主人。

无论主人走到那里,仆人总是随侍在侧,以便执行所托付的工作,服事主人。从根本上说,仆人是站在主人背后,供主人使唤的人。基督徒的身分是仆人,服事主乃是我们最大的喜乐。

(3)如接纳智者提出的忠告。

一个人倘若碰到难题自己解决不了,就得去找专家。如果他聪明的话,必然会接纳他所得到的忠告,基督徒尊基督为其人生的顾问,来指导他的生活和行为。

(4)如遵守当地的法律或国法。

一个人如果想成为社会上或小区里的一分子,就必须遵守法律。基督徒是天国的公民,因此必须遵守天国的律法,把基督视为“生活的律法”来管理他的生活。

(5)如接受师长的谆谆教导或听从某人演讲的要旨。

基督徒既然应当了解基督教训的含义,就不能不敏感、不求甚解,或不注意听。他必须思想所听到的信息,充分了解,牢记在心里,并切实遵行。

小结:耶稣在圣殿的库房,就是奉献的地方说这话(8:20)。库房里点着蜡烛,象征带领以色列人离开旷野的火柱(参出13:21-22)。火柱代表神的同在、保护和指引;耶稣说祂是世界的光,表明祂带来神的同在、保护与带领。跟从耶稣得救的人心里有光,灭亡的人心里黑暗。“跟随耶稣”是什么意思呢?我们跟随耶稣,要像士兵跟随元帅一样,视基督为我们的统帅;又像奴隶跟随主人一样,视基督为我们的主人。我们要像听从可靠的顾问的意见一样,遵从耶稣在圣经上的教导;像遵守国家的法律一样,去遵守基督的律法,因我们都是天国的子民。跟从基督的意思,乃是指一个人整个的身、心、灵都顺服主,如此的顺服就是行走在光中。我们若单独行走,必然会经常跌倒,因为人生当中有许多问题不是我们本身有限的能力所能解决的。人若单独行走,必然会走错路,因为我们没有人生安全的地图。行走人生的道路,需要有属天的智慧。如果有一个向导带路,或身上有一张精确的地图,我们就能平安走完人生的旅途。耶稣基督是向导;只有他才拥有人生的地图。跟从他就能平安行走人生的道路,并在将来进入荣耀里。

 

三、光的见证 13-30

主耶稣向众人谈论许多道理,希望众人能认识天上的父,且相信主是父所差遣的救主,但法利赛人存着怀疑的心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主要是因他们是以外貌判断人。因此主提出许多的印证,说明“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

 (一)天上的见证

法利赛人认为是主自己的见证,但主回答说:“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16-17),这是合法的,可以被接受的。天上的父曾出声为主作过见证(太3:17),用神迹奇事随着,印证主是从神那里来的(约3:2)。

1. 谈论属天之事的见证:神的见证见于耶稣所说的话。 

主是父所差遣,是从天上来的,要把属天上的事告诉我们(8:26);祂不属世界,所以不谈世界之事,主若是谈世界之事、求世界之权,也许犹太人反而会支持,拥护祂来带领而脱离罗马帝国之统治。但主是向人证明神的爱,把看不见的神的荣耀本质显给众人看,引人离弃心所发明、手所造的偶像,真知道当拜又真又活的神,就是耶稣基督(提后1:12)。除非神赐下知识,否则没有人能说出如此智慧的言语。

 2. 拥有属天能力的见证:神的见证见于耶稣所做的事。

主耶稣付上了生命的代价。人的宣传、见证,若不能从中赚取更大的利益,是不愿稍作牺牲的。而主却为使领受祂见证的人能得到真正的好处,而愿意付上生命的代价,主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28)祂的爱何等大。人不会为一个自知虚谎的证词,肯冒生命危险,而主却愿意付上,表明这见证绝非虚构,加上其它的印证,使人知道这是个真实的见证。除非神的同在,否则没有人能做出这样的事。 

3. 指明属天目标的见证:神的见证见于耶稣所有的勇气

主说:“我知道我从那里来,往那里去。”(14),主是从上头来的,当然回天上去,主已经很清楚地表明,信靠祂的人将来有天上的归宿为其准备妥当,而犹太人不能明白,反而说:“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难道他要自尽幺?”(22),是因他们不愿接受主的见证,至终必死在罪中(21)。主清楚指明目标,当趁尚有机会,正在拯救的日子,接受福音。面对犹太人的质疑,文士、法利赛人的诡计和死亡的威胁,主似乎很孤单,但祂坚持、不退缩传扬神的见证,因主说:“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祂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29)。神是最坚固的倚靠,祂不会撇下信靠祂,为祂作见证的人成为孤儿或失去胆量。主耶稣充满勇气,祂相信神不会撇下祂,不是出于一种自傲、自恃和无知的自信,而是“因为我常作祂所喜悦的事。”(29),主的见证之可信是追求神的喜悦──最美好、最高尚,而且实际做到──最真实、最宝贵。

(二)地上的见证

主耶稣详细地解说,希望能使听的人,除去偏见与狭隘的知识,祂的见证从起初到现在依然一样(25),因这见证是真实的,当时因“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祂。”(30)而且又有许多的先知和圣徒,为主或说预言(路2:28-38),或如施洗约翰很明确的见证,这都是神所差遣的。不止是两个人,而是许多人为主作见证。

1.神的见证见于人因耶稣所有的改变。

他能改变人心,这绝不是人力所及的。耶稣有能力使坏人变好,就足以证明他不是靠自己的能力,乃是出于神的能力。

2.神的见证见于人对耶稣所有的反应。

何时何地耶稣表现出他的能力和智慧,何时何地十字架的道理被精辟地传讲,一般人的心立刻就有强烈的反应。这样的反应乃是神的圣灵动工,在人心里作见证的结果。神在我们心里才能叫我们看见神在基督里。

小结:耶稣基督是世界的光,是宇宙唯一的光源,与其他的光不同。基督是人心的光,如同保罗见证说:“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 凡归向基督的人,就在光明中行,成为光明之子。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不与人同行暗昧无益的事,反倒责备行这事的人。人不被光照的原因有:不接受耶稣所作的见证 ,不认识子与父的关连;不相信耶稣所论的生命,不信耶稣是“上头来的”;不明白耶稣所活的目的 ,不明白耶稣最终要被举起来,讨父的喜悦。

 

总结:有光才能作主的工(约9:4-5)。“趁着白日,我们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基督徒无论在甚么地方,甚么时候,都要为主作工;正如保罗说,无论得时不得时,务要专心传道,所以我们要趁着有光才能作工。有光才能走路。耶稣说:“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约12:35)我们走路必须趁着有光,如果路黑,就容易跌倒。人生的旅程,正如走路,必须有光,主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若没有主,就必跌倒。主是我们的亮光,使我们在黑暗中,能得引导!所以我们在生活行为上,必须认定主,跟随主。有光才能成为光明之子。耶稣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这光就是主耶稣,当我们肯信从祂的时候,祂的恩典,就会临到我们;使我们不再在黑暗中生活,改变我们,更新我们,使我们成为光明之子。耶稣是你心里的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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